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 (贵州 遵义 563000)
摘要:2019年9月22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正式发布通知《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施行一年以来,笔者通过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将对“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拓展方向进行分析,并提出当前亟需进行的改进,期望“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能真正为消防执法机构提供更好的应用平台。
引言:消防监管模式的“双随机、一公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的明文规定。“双随机、一公开”即定期随机抽取检查单位,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抽查计划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束后,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消防执法行为。消防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已经成为消防部门执法检查最主要的一种方式。
1 现阶段“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督检查形式单一
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第六条规定了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现阶段使用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中仅能实现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一种功能,消防机构执法机构工作中常常遇到的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对隐患限期整改到期的单位的复查在系统中无法使用。
1.2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数据不能实现双向互通
“双随机、一公开”在实际应用中仅能实现检查数据、照片向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单向传输,而且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单位的修改信息不能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而是单独生成一个“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数据,将导致监督执法人员如一旦调动或新的人员到岗位后不能及时区分哪组数据为最新数据,影响监督执法工作的时效性。
1.3消防监督抽查重复度高
在实际工作应用中,“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每月对库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随机抽取,经常出现本月已检查单位下月连续被抽中的情况,而且部分存在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可能跨月份,但下月仍然被随机抽中,导致部分重点单位不理解,对消防执法机构执法过程的严谨性存在质疑,甚至产生消防机构是在“故意刁难”的负面影响的情况发生。
2“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的拓展方向
数据能否做到真实有效、互联互通,是“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成败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的,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数据的来源、格式和联通问题。
2.1依托“智慧消防”建设,拓宽数据来源
近年来,各级消防部门在基础数据采集上虽然运用了一些信息化手段,但仍然没有跳出人工统计、逐级填报的藩篱,极易导致数据失真、失准。数据质量不高,导致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火灾防控形势“雾里看花”,只能靠经验指导工作,或者简单粗暴地采取“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手段,监管跟在事故后面跑,工作部署和督导只能围着既定的工作指标转,至于完成这些指标后给火灾防控形势带来了多大改观,则无从得知。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发展,适逢其会地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思路和方法。公安部于2017年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南京召开现场会部署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三年来,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90%地级以上城市均提出了“智慧消防”建设计划,单位入网率、设备接入率等指标增幅连年突破100%,“智慧消防”建设呈现多点开花、千帆竞流的良好态势,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入网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率。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数据来源问题,必须主动拥抱、积极推动“智慧消防”建设,以此拓宽数据入口、提高数据质量。
2.2建立消防“数据池”,规范数据格式
消防业务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各行其是,和应用过程中的数据壁垒,客观上导致了消防业务数据的混乱和浪费,建立一个统一的消防数据池已经迫在眉睫!一个完整的消防数据池,应该包括人、物、事等三类关键数据,并赋予统一的格式。
一是人的行为。该数据池主要采集参与消防工作或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人员基本信息和行为轨迹,比如单位消防管理人员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证书、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以及在本岗位开展消防工作的行为记录;还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实时的人数变动、火灾高危岗位人员的工作记录等。
二是物的状态。该数据池主要采集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的事物基本信息和实时状态,比如建筑、场所的高度、面积、耐火等级、营业性质等基本信息,存放物品的数量、火灾危险性和实时变动情况,以及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情况、运行状态等。
三是事的运转。该数据池主要采集消防工作或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事件基本信息和运转轨迹,比如消防检查巡查的过程、结果,火灾隐患整改的过程、结果,以及高危作业的准备、过程和结果等。
2.3打通系统壁垒,实现业务和数据联通
虽然消防救援局和各地消防部门先后开发了一系列消防业务系统,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仍然是当前消防部门最主要的业务系统,应该围绕该系统实现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和数据的互联互通。
在数据上,各个业务系统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数据库,而是统一调用前文所述的消防数据池。为实现这个目的,历史数据的清洗和规范将是一个无比庞杂的工作任务,但总体而言,做得越早,工作量就越小。如果现阶段不树立“不破不立”的决心,数据导致的问题必将积累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在业务上,由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开发时间较早,进行“模块化”改造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基于新的业务需求而开发一些新的系统是我们必须面临的现实。但是,新业务系统,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的拓展开发,都必须遵循“模块化”的原则,做到业务功能模块可安装、可修改、可拆卸。
3“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议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发挥更大效果,基于消防监督执法实践,提出几点建议:
3.1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功能同步
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可以考虑将以下几项任务与“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同步:一是复查任务,复查任务生成后如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消防监督员可在“双随机、一公开”实现检查情况的录入,现场照片的上传,可更好地通过现场照片反映单位的整改情况,为下一步的执法提供有力证据;二是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任务,将消防安全检查任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录入,可增加消防执法机构与消防监督人员的公信力,通过现场录入、电子签名、现场照片上传也可减少消防监督人员回单位后上传资料的工作负担,为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一定作用。
3.2设立抽查判断机制
通过与消防监督系统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后,应对单位的抽查比例及抽查机制制定合理的规避和筛选原则,优先抽取未检查过的单位或离上次检查(复查)至少3个月以上的单位。
3.3增加视频上传功能
监督检查过程中,仅上传现场照片不能完整体现检查的内容及消防设施的联动情况,应增加视频上传功能,为消防监督检查更好地反映现场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总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已经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所探讨的一些开发建议和拓展方向,目的是为了该系统在火灾防控工作中得到更多、更好的应用,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