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 623400
摘要:目前职业教育都在倡导产教融合教学,中职作为职业教育中重要的一环,研究产教融合教学模式对于提升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战略价值。事实上,各大职业学校在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上并没有取得很大的优势,本文以中职学校作为基点,思考如何保障学校产教融合教学模式能得到高质量开展。
关键词:中职;产教融合;保障
前言
黄炎培曾提出职业学校培养的人要与“业”相适应,与“事”相匹配,其核心含义是职业教育需要产教融合,共同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职业教育必须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人才的高质量发展,达成职业学校的育人目标。职业学校在开展产教融合教学模式时,要确保有效进行,必须要从学校、企业、国家三个层面去考量。
1、学校层面产教融合保障措施
1.1、培养目标保障
中职学校需要定位自身教育特点,明确培养的学生应该是面向生产建设或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能应用型人才。因此,学校在制定培养目标时,首先需要积极与当地企业或者市场沟通,建立相关的合作机制,以确保人才能稳定输出,进而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
1.2、专业设置保障
中职学校的专业大多数是根据国家和市场需要所建设的,因此学校需要积极分析市场和教育需求,由教育部门、企业、学校组建相应的专业机构,从社会需求出发,以就业为根本,结合学校自身条件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方向和政府政策,选择重点专业,开发新型专业。
1.3、课程设置保障
学校需要对本校应有的专业进行分析,制定合适的培养课程。中职学校作为职业教育,应强调实践课的重要性,采取理实一体的课程结构,使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让学生成为能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高技能人才。中职课程的设置要以就业为核心目标,因此就必须开展校企合作,使学校更了解企业,以便开发适宜的课程,同时课程设置还需要兼顾到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4、双师型教师保障
中职教育更要注重于实践,因此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引进企业优质人才来校担任教师,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成长为符合市场需要的技术型人才。学校在双师型教师建设中不能只注重双师型教师的数量,更应注重双师型教师的素质。总之,学校需要制定合宜的竞争机制,来保障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活跃性。
1.5、实训基地建设保障
职业学校搭建实训基地是开展产教融合教学的基础。学校可以通过实训基地来模拟企业用工环境,进而布置相关工作,诸如设备布局、制度管理和生产等方面。实训场所设备布局时可充分借鉴企业的建设标准,以生产过程为主线进行合理的布局,使学校的实训既具备企业生产功能,又具备教学功能。学校应在实训场所多融入企业文化元素,让学生提前感受企业文化,熟悉企业工作标准,还可以通过板报、 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来布置和渲染企业氛围。
2、企业层面产教融合保障措施
2.1、企业参与条件建设
在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中,企业需要为中职学校提供相对应的技术支持,同时搭设技能培训,使学生获得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另外,企业要参与学校条件建设,在学校设立教学点,参与相关专业的实训工作,以便学生毕业后有能力进入企业进行工作。
2.2、企业管理措施支持
在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中,企业需要提供优质、规范的教学管理,且没有重大的环保、安全、质量方面的事故。整个过程中,企业不能侵犯学生的人身权、自由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同时,要尽可能给学生提供真实的企业管理支持。
3、政府层面产教融合保障措施
产教能否深度融合有着多重因素的考量,一方面是学校参与度,一方面是企业支持度,整个过程的核心是企业实现利益,学校培养人才。事实上,大规模的企业有很强的人才吸引力,没有特别必要与职业学校展开合作,而小规模的企业没有足够的财力与人力参与产教融合,因此,要真正实现产教融合教学,除了以上两者的主动外,还需要加强政府层面的介入,以确保产教融合教学能更好地开展下去。如何促使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政府层面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3.1、相关法律保障
目前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产教融合法律法规,这致使产教融合教学中的企业一方没有足够保障空间,一旦发生相关问题,没有法律可以参考,企业会丧失主动权。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尽快制定相对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权利与义务,促使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政府可以对参与产教融合表现积极的企业予以税收优惠,对没有按规定参与产教融合或未达标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比如企业不参与产教融合就需缴纳职业教育附加税。
3.2 相关经济保障
企业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盈利,因此,经济政策对于企业来讲也具有极强的诱惑力,政府可以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给予经济补贴。另外,政府需制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具体奖励方案,比如企业如果参与了产教融合,制定了优质的培养计划,企业不但可以发放相关经济补贴,还可以减免相关的附加税,以促进企业的深度发展。如果企业培训的学生获得了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或者企业为学生提供了就业岗位,政府还可以资助企业购买设备或提供相关绿色通道。
3.3、相关权益保障
企业除了需要法律作为硬件保障外,还需要实际的权益保障。从发展特点上看,产教融合相关政策的落实离不开专门组织,而政府教育部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学校代表就是此类专门组织。这类组织需要收集行业发展信息,预测人才需求质量,为国家制定产教融合政策提供依据,还需要参与行业技能标准制定,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评定。因此,这类专业组织必须要深入学校的教学管理中,参与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以确保信息更新,能更好地保障产教融合的开展。当前社会形式在不断变化,技术在不断发展,中职学校要想建立深度的产教融合教学模式,还需要积极从企业,政府两方面入手,创设平等,互助的教学平台。
参考文献:
[1]李海宗,陈磊.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保障机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
[2]宋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保障机制研究——基于德国、 澳大利亚、加拿大三国比较[J].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
作者简介:作者简介:张贵莉(1987.3-),女,汉族,山东。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