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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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及对策

王代军

国网晋中供电公司 山西晋中 030600

摘要: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不断进行深化改革,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完善了企业管理。同时,劳动者也不断受到企业的重视,发挥其在企业的基础性作用。虽然整体上企业在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仍有一些企业受外力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企业劳资关系紧张,影响企业发展。本文主要从影响当前劳资关系的因素、及应采取的对策两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对策 

1 和谐的劳资关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1.1和谐的企业劳资关系对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企业的凝聚力对企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的,企业的这种性质与特点决定了劳资双方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利益矛盾和冲突,同时劳资双方又存在共同的利益。企业如果能够正确处理好双方之间的关系,实现互利共赢,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1.2和谐的劳资关系对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企业不仅创造了可观的利润,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员工借助企业提供的岗位平台为社会创造了宝贵财富,企业与员工之间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人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更是企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企业家只有充分认识员工的重要性,努力营造和谐劳资关系,尊重员工主体地位,珍惜员工劳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才能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3和谐的劳资关系也是企业对社会作出贡献与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细胞,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要想长远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自身经营发展的一项重要职能。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是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 影响当前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 

  1.1职工在劳资关系格局中处于弱势,难以体现主体地位 
  职工作为企业的从属品,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受到不良的资方协调关系的压力,企业保持在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十分困难。而且,许多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缺失,只重视企业利益和权利,无法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另外,许多职工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的工作,在选择就业时处在弱势地位。 
  1.2政府作为企业劳资关系的干预力量,影响力有待强化 
  政府通常采用行政、经济以及法律手段,对劳资关系进行干预和影响。但是,有政府部门为加快经济发展,对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不闻不问。另外,多数进行劳动仲裁、监察等效能较低,工作人员又少等因素,许多劳资关系问题无法及时解决。 
  1.3工会组织作为企业劳资关系的协调者,作用有待发挥 
  通过工会组织,可以成为效缓解劳资关系紧张重要的途径。但是,工会组织在协调劳资关系时,会是出现诸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多数工会组织缺少健全的职能管理体系,缺少组织依托作用;二,工作组织在协调劳资关系时,采用的协调机制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而且,许多职工认为工会组织协调劳资关系,通常只是表面形式;三,许多出现劳动争议后,没有健全的调节机制处理劳资关系问题;四,工会组织缺乏监督劳动法律实施的能力。 
  1.4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进一步增加了协调企业劳资关系的难度 
  受到信息技术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的影响,供大于求的现象一直出现在劳动市场中,劳动者就业压力问题不断加剧,进而造成多种劳动关系问题。另外,新的经济增长方式的出现,许多劳动者还无法满足新职位的需求。在受到经济变化等多重压力的影响,企业在会侵害到职工的劳动利益,这就进一步增加协同企业劳动关系的难度。 
3 对策与建议 

2.1全面做好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坚持劳资互利的原则,并且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界定劳动者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企业在招聘劳动者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同时,要规范劳动合同文本所列出的所有条款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细化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完劳动合同后一定要将劳动合同送往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如果发生劳资关系变更或者终止也一定要去相关部门登记。  

2.2将劳动法规在企业中贯彻落实,使企业的经营发展更加和谐有效

在企业发展中,需要召开会议协商劳资双方共同关心的热点以及难点问题,并就此达成协议进行签署,将劳资双方的利益均衡机制进行建立健全,避免在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以及技术人员、普通职工之间存在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对于能够保持良好状态的生产经营企业,劳资双方就需要针对工资水平、奖金分配以及社会保险、福利等问题进行商讨,从而将正常的工资增长调整机制进行建立。

2.3完善法律和制度

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用制度和法律来解决矛盾的社会,因此在解决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过程中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是提供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来保护劳动的合法权益。有了这种法律和制度,劳动者的各项权利才会变成真正的权利,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该是使保障工人权利的各项法律条文和制度更加明细化和可操作性,具体为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得到的赔偿和对这种行为的惩罚措施。比如对那些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禁止组建工会、拒绝提供劳动保护的违法行为应该如何追究和制裁等。

2.4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中的职能作用

加强工会系统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变事发后的被动处理为事发前的积极预防,改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等案上门被动处理的现状,逐步形成”先预防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模式。规范三方协商机制的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和日常运作,及时就区域内劳资关系调节劳动争议调处劳动政策制定等方面进行协商沟通和研究,从宏观层面上防止劳动争议的萌发。完善工会和政府法律援助体系,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劳动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双方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努力营造劳资双方守法诚信、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2.5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 
  将帮扶中心和业务部门作为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的主要参与者,增加工会法律专业人员,作为职工的法律代表,与企业处理和协调劳资关系问题。另外,加强劳动保障以及安全监督等政府执法职能部门的协调能力,发现企业侵害职工利益等问题,对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所以,建立社会维权机制,可以增强协调劳资关系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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