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受理请愿请愿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国民主权的必然要求,是公民表达意愿、参与政治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保障人权、缩短公共权力与民意之间距离、防止公权力异化的有效途径。比如,在日本,宪法规定:任何公民对于损害的救济、公务员的罢免、法律命令乃至规则的立改废等事项享有平稳地进行请愿的权利,任何人不因请愿受到歧视性待遇。议会通过处理公民的请愿,可以有效地了解民情、民意,并且可以发现政府存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山东人大工作
200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