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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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商务部于10月9日公布《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06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今后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促销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限量商品售完后应及时明示。如果商家被查出是在虚假宣传,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办法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内容应真实、合法、清晰、易懂;开展促销活动,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