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费的法律性质评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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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费的法律性质问题,有违约金说、赔偿金说、训练培养费说、所有权转让金说和优先权转让费说等。转会费的数额一般远高于运动员的收入,这不符合违约金的补偿性原则:赔偿金说未注意违约者被明文排除出转会名单,单方违约是运动员禁止转会的理由;所有权转让金说忽视了转会的人身属性;训练培养费说被国际足联肯定;优先权转让费说符合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费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