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分析与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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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分析与探究

王玉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 834600

摘要:建筑工程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部分,其中涵盖着非常多的专业技术,因此,其质量监督管理也会遇到很多问题。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施工期比较长,如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就需要长期的体系建设。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认识到工程质量不仅仅影响着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而且对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措施

1导言

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各种建筑工程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比如房屋、道路、桥梁等各类工程都在不同程度的提升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加快推进了我国城市化进程。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可以打造更加高质量的工程,确保工程保质如期竣工;其次,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有效节约施工成本,且可以最大限度地杜绝工程质量问题,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用返工,竣工后不用大修,为社会节约资源,打造百年精品工程。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

2.1监督主体权责不清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发展到了新的高度,工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比以往有了明显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也不断增强。但依然有部分建筑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管理部门权责不清、工作内容重复,质量监督管理权责分配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也给建筑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增加了建筑企业经营损失。并且很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愈加形式化,所制订的监督管理制度无法发挥实质性作用。此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无法提升质量监督管理效益,难以实现管理创新,资金匮乏难以为开展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保障。特别是对于大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非常多,如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权责不清,会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难以发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效益。

2.2质量监督管理手段落后

在信息时代下,应用新技术强化企业管理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合理利用信息化技术、智能化技术可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供可靠依据,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为发挥监督管理工作实质性效益提供了良好契机。构建质量监督管理网络平台,不仅可以让监督管理工作内容更加透明,还可以拓展监督管理职能范围、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但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水平来看,专门构建质量监督管理平台的企业很少,更多是利用计算机存储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和档案,无法发挥管控作用。

2.3管理人员专业能力问题

在建筑工程建筑管理工作开展中,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存在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无法达到管理标准的问题。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中,未根据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合理分配工作内容和工作人员,同时对管理人员工作经验、职业道德、知识水平缺乏考核。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缺乏实质性,特别是对于“四新”,无法掌握质量监管要点,增加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难度。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3.1规范体系建设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能够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就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便于施工单位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有据可依。其一,要对建筑质量监督程序进行规定,不再采用随机检查的方式,而要能够通过对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在施工的地方可以安装相应的摄像头,采取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模式;其二,改变监督管理的角色,在目前的监督管理工作中,要能够尽可能的使自身的服务价值与监督机制进行有效的结合,提高自身工作所具有的预见性,使监督工作更加公正透明、具有可信度;其三,深化质量监督机制改革,开展全过程质量监督,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建筑质量,在进行质量监督的过程中,可以对施工中用到的各种原始数据进行检测,特别是要收集各种单据,尽可能的保证检查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3.2提高建筑单位的认识

人无信不立,如果建筑单位建设的质量不合格,必然无法在房地产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那么,建筑单位必将被时代所淘汰。建筑单位作为施工的最前线,对于施工质量的认识深入,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必然就能够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其一,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外部督促,一旦发现其中质量问题,就要及时的提出,督促建筑单位及时进行改正。这不仅需要创新监督方式,更要能够将各种影响建筑质量的因素列入考察对象,实行全覆盖式的监督;其二,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建筑单位认识的提高,可以通过开展相应的培训等方式,使施工单位的领导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如果一味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而采用不合格的手段进行施工,不但不会得到经济收益,而且还面临着被追究责任,他们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注意这方面的内容,不再铤而走险。

3.3健全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指引施工单位自我要求的重要指标,为了能够从源头解决建筑不达标的问题,就要能够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于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惩罚性条款反向倒逼施工单位注重质量建设。其一,明确责任分配,这不仅要求对于施工单位恶意施工的现象进行明确的规范,也要对相关检测人员的质量进行明确,以便于监督检测人员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时刻要求自己公正透明,从源头杜绝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其二,要想更快的建立完善的行业法规,就要能够宽严并济,对于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也要能够给予适当的奖励,不断诱导施工单位采取质量达标的材料,如果质量达标和不达标之间的利润差距过小,建筑单位必然不会采用违法行为来达到目标;其三,法律不仅要对建筑施工单位和业主两方面进行规范,而且也要对施工中其它部门进行有效的规范,不给任何一方面漏洞可寻,在进行法律法规制定的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确保制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4健全信用体系建设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质量监督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就可以反向倒逼相关主体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造成不良的影响,也可以加强他们积极参与建筑质量监督的任务。首先,这需要能够建设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将每一个部分的责任进行细化,特别是关于资格认证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最好能够直接明确相关的主体,而且要对不认真遵循相关规则的主体给予惩罚,引导相关主体遵守社会秩序;其次,政府也要能够通过各种手段帮助建筑单位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政策引导相关部门积极地参与监督工程的安全质量监控,通过压低不良行为的盈利空间,帮助建筑单位选择正确的行为;最后,也要加强对监督部门的管理,要想监督管理工作能够较快地在社会上得到认同,先要保证监督管理工作公开透明,否则,自身存在问题就难以公正公开地监管其他部门,这不仅需要政府健全监督机制,更需要积极的鼓励相关主体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可以开通相关热线电话,对于监管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公开处理,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

4结束语

总之,工程质量作为建筑建设的核心,关系到人们的经济财产,甚至是生命安全。因此,建筑工程各参建方应高度重视,政府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管控,并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郭秀江.探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8,555(46):189-190.

[2]杨吉华.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环球市场,2016(16):290-290.

[3]曾定能,梅磊.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27):26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