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预防青少年犯罪新思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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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预防青少年犯罪新思路

沈忆勇

广东省汕头大学,广东省,汕头市, 515063

摘要: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化大行其道,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难免受到网络文化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青少年的心智发育还不够成熟,在成长过程中对于是非对错的辨别能力还比较有限。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青少年受到互联网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因此,在新常态下,社会各界和学校、家庭等各方面都应当将网络文化对于青少年身心的影响高度重视起来,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思路。以此为基础,本文从互联网+的发展现状着手,首先简要分析了互联网+时代对于青少年的不良影响,随后阐述了互联网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最后探讨了在互联网+背景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思路。以此来供相关人士交流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青少年;预防犯罪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时代到来,互联网时代兴起的网络文化促使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产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中国,受到互联网影响的人群正逐渐向低龄化方向发展,虚拟网络世界对于大众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互联网在帮助青少年学习的同时,一些负面的、消极的文化难免会给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造成影响,甚至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新思路的探索至关重要,对于保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时代对于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虽然一定程度上给青少年学习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有助于青少年获取更多的学习资源,拓展视野和见识,但是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状况,互联网+时代的不良影响同样十分显著[1]。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发育都不完善,判断能力还比较有限,同时自我约束能力比较弱,容易在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里迷失自我,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同时,受到互联网不良信息的影响,青少年的价值取向有可能会发生畸变,从而引发违法犯罪行为。

二、互联网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

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互联网影响最深的就是网络游戏,在游戏的过程中,容易被诱导产生花钱的欲望,从而在网络游戏中大量消耗父母的血汗钱,养成不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青少年在网络交往过程中由于缺乏良好的是非判断能力,在虚拟网络世界与人交往时,容易受到对方的迷惑,轻信对方的言论,产生不理智的行为。例如,青少年在网络交友时轻信对方“游戏代练升级”的骗局,会向对方转账,从而导致财产损失。除此之外,青少年受到网络环境的影响,有可能会对网络中看到的暴力、色情、毒品等产生探索欲望,从而进行尝试,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青少年在上网的过程中,点击不健康的网页浏览信息,就有可能受到网页信息的荼毒,影响身心健康。

三、在互联网+背景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思路

(一)遵循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科学原则

(1)特别保护

青少年是社会发展的未来希望,他们的身心发育还不成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在形成的过程中,在此阶段,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极其容易受到外界不良信息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从而误入歧途。社会、学校和家庭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承担着重要的引导责任,如果对于青少年的引导不当,就有可能导致青少年的身心向不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对于青少年,社会、家庭和学校应该给予更大的包容,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给予特别的关注和保护,这是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个重要原则。一方面,国家相关的立法机关应当针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现阶段,我国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制度,但是更多的倾向于保护。在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中,除了对青少年的保护之外,还应当明确社会、学校以及家长对于青少年的引导责任,如果违反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立法过程中,对于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惩处机制也应当有别于成年人,对青少年酌情从轻量刑,对于死刑给予更多的限制,同时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公开审理,对青少年给予特殊的保护。

(2)综合治理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一般都是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不同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特点和诱发原因。因此,在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思路的过程中,应当对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多元因素进行了解和认识,通过法律、教育、技术等多重手段,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和预防[3]。在此过程中,应当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媒体等的联合,全方位构建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体系。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其家庭环境、所处的社会环境等息息相关,相关组织机构、物质资金等方面的保障都需要不断的加强,从而实现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综合治理。

(3)惩戒与教育并行

在当今社会,国家对于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素质教育一方面包括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包括生活能力、社会认知、分析判断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复杂社会环境中,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应当从多方面入手,对青少年进行全方位的素质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互联网,能够正确辨别网络环境中良莠不齐的信息。同时,对于青少年的培养还应当关注其实践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发展,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过程中发展适应互联网+时代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素质教育新模式。除此之外,社会还应当开发适合青少年浏览和学习的健康网站,挖掘青少年关注的热点和相关文化因素,吸引青少年主动到网站上学习丰富的、健康的知识和文化,这样既能够满足青少年享受互联网乐趣的愿望,也能让青少年在娱乐中受到精神教育和行为引导,从而成长为积极乐观的新时代学子。

(4)依法监管

要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互联网+时代必须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首先,国家应当针对互联网制定网络监管法律,使得网络监管工作有制度可依。其次,在制定网络监管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国家立法机关应当以现有的法律规范为基础,不能使网络监管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出现互相矛盾的状况。第三,落实网络监管法律法规的过程中,相关机构应当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立法为公,保护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创造良好的、健康的互联网环境为目标,从而更好地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3]

(二)从网络视角下对青少年进行正确引导

(1)加强对青少年的群体认同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信息渠道成为青少年获取信息、学习、娱乐以及社会交际的新方式,伴随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青少年的生活方式相较于成年人已经有非常大的变化。青少年依靠网络交往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成为其人际交往的重要方面。网络沟通虽然是依托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但是交往的双方都是社会个体,是人类个体之间借助计算机技术实现的真切的情感交流[4]。因此,为了更好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从网络视角下应当注重加强对于青少年的群体认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加强价值观的引导教育。价值观的引导是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方面。社会、学校以及家长应当对青少年加强集体主义文化教育、性别角色社会化教育以及价值取向教育等,让青少年在情感和意识上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能够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青少年谦虚、和善、富有同情心,就更容易产生积极的情感倾向,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其二,帮助青少年端正交往动机。青少年在身心成长的过程中,渴望与人沟通交流,在社会环境的生存过程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希望能够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得到关心和肯定。有些青少年热爱网络交往,这是为了在社会环境中找寻归属感,希望能够与他人建立更加和谐友好的关系。青少年有这样的交往动机,家长和学校就应当帮助青少年选择健康、安全的网络交往群体,避免青少年在偶然之下加入不法分子的犯罪群体中。如果青少年的网络交往动机是为了展现自我,希望通过在网络上表现自我从而获得生活的满足感,青少年就应当注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表达一些积极、健康的网络观点,避免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从而以身试法,作出不理智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其三,学校和家长应当对青少年给予更多的关注,让提高青少年群体认同让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获得很多的温暖和慰藉,就能够让青少年将网络交往作为现实生活的补充,而不是将网络交往当成体现自我价值的唯一途径[5]

(2)促进网络游戏科学分级制度的建立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未来发展。青少年的年龄阶段和身心发展程度决定了他们容易受到外界客观因素的影响。就网络游戏来说,相比于成年人,青少年对于网络游戏的热爱更加明显,对于网络游戏的依赖感更高。这就导致网络游戏越来越深的影响青少年的身心成长。一方面,网络游戏会促使青少年不断地熬夜、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严重影响其正常的身体成长,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例如,青少年长期沉迷网络导致腰酸背痛、精神不振,甚至会导致猝死等威胁生命安全的后果[6]。另一方面,青少年长期沉迷网络游戏,其记忆能力、感知能力都会逐渐退化,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同时,受到网络游戏暴力色彩甚至色情因素的影响,青少年的道德观念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偏差,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应当建立网络游戏的科学分级制度。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的建立,不仅要根据受众年龄进行分级,针对网络游戏的内容也应当进行分级管理,对青少年可接触的游戏类型进行限制,避免抽烟、暴力、恐怖、色情等内容对青少年的身心成长造成影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代的青少年思维敏锐,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极强,在传统文化的传承关系上,青少年的身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在未来,互联网+时代将会继续飞速发展,为了最大程度上地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至关重要。因此,社会和学校、家长应当从不同的角度着手,全方位、多层次地对青少年进行引导,让青少年学会正确辨别互联网信息,逐渐参与到净化互联网环境的事业中,让青少年逐渐成长为积极健康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接班人。

参考文献:

[1]王飞,周梅.发挥互联网积极作用助力青少年犯罪预防[J].人民法治,2018,000(011):P.51-54.

[2]陶亮.青少年犯罪预防的互联网途径——以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为视角[J].青少年学刊,2020(1):38-43.

[3]胡发清.《未成年人移动互联网环境安全》座谈会在京召开[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8,330(06):2.

[4]毛玙婷.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初步研究[J].长江丛刊,2018,000(001):162-163.

[5]廖磊,郭文梅.互联网时代社会互动理论视角下大学生志愿服务介入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研究[J].法制博览,2020,000(010):80-81.

[6]许晨夕.青少年社区矫正与恢复性少年司法: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经验及启示[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8,000(002):42-51.

沈忆勇,汉族,籍贯:广东潮州 生于:1966-7-11,职称: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律硕士,研究方向:法学、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