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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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李鹏

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技安环保处 山西省长治市 046012

摘要:现代企业中特种设备的使用越来越多,安全风险将变得越来越大,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将成为企业安全绩效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对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尤为重要。本文从特种设备的定义、国家对特种设备的要求和日常管理方面简述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考虑和关注的方面,便于企业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绩效。

关键词:特种设备定义;档案管理;隐患排查;应急救援

引言:近些年国家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层出不穷,建筑行业中塔吊的倾塌、危化品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电梯伤害、起重机械伤害等,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2019年,全国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130起,死亡119人,受伤49人,主要分布在锅炉事故11起、压力容器事故4起、气瓶事故4起、压力管道事故1起、电梯事故33起、起重机械事故26起、厂内机动车辆事故45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6起,较2018年事故起数虽有减少,但情况仍不容乐观。

一、特种设备的定义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2014修订版《特种设备目录》对以上八大类设备进行了定义和分类。这八大类设备在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应用,由于它们具有爆炸的危险性或潜伏的安全风险,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历来受到国家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监督越发严格。

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

(一)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维护保养、定期检定、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根据单位特种设备类别和数量情况,按照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且安全管理负责人、管理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也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且作业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二)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企业采购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的单位且经过检验且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采购国家命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采购并安装后,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三十日内,应向当地市场监督检验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同时应将登记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和数量,建立健全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制度要求,做好特种设备运行记录,资料应及时归档,确保安全技术档案完备。

(三)维护保养和检查

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状况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并作出记录,如单位开展三级设备保养时,可将特种设备列入其中,根据每级设备保养的内容,定期组织专人进行保养维护。

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单位应进行定期自行检查,每月单位应对特种设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一般定期检查可分月度检查(常规检查或自行检查)和年度检查(全面检查)。举例如下: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起重机械

电梯

厂车

检查依据

TSG21-2016

TSGD0001-2009

TSGQ0002-2008

TSGT5002-2017

TSGN001-2017

检查方式

月度检查

年度检查

月度检查

年度检验

常规检查

全面检查

年度检查

自行检查

全面检查

年度检查

全面检查

人员要求

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2.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1.由单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作业人员进行。2.委托给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

1.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自检

并记录。2.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维保人员

每半月进行定期的维保

1.全面检查由使用单位的厂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2.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实施。

报告要求

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按照法规要求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出具年度检查报告。年度检查报告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按照法规要求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并记录,填写在线检验报告,做出检验结论。

安全管理人员签署意见报告内容未明确规定

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记录至少保存5年。

日常检查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核心工作,因特种设备发生故障,对人员造成的安全风险较大,企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和特性有针对性做好日常检查。常见的事故隐患有:

起重设备类

锅炉类

压力容器类

电梯

叉车

常见事故隐患

1.电葫芦升高限位控制线损坏,限位失效。2.电葫芦进行超负荷吊装。3.电葫芦端头缺行程限位,或损坏。4.电葫芦电机防护罩缺失。5.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未装设可靠的抗风防滑装置,或失效。6.门式起重机主钩钢丝绳断股严重,达到报废。7.门式起重机检修仓门安全联锁装置失效。8.门式起重机主钩抱闸拉紧螺栓脱落。9.在桥式起重机运行时,维修人员对制动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10.在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垫衬时进行起吊。

1.锅炉水位计表面模糊不清,且无上下限范围。2.锅炉压力表没有定期检定,未标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3.锅炉防损影响锅炉严密性,造成漏风。4.燃气锅炉烧嘴没有安装快切装置或起不到快切作用。5.锅炉水位波动超过规定范围,产生污水、满水情况。6.锅炉水质不达标,造成管路结垢。7.锅炉安全阀未按照定期标校。

1.氧(氩、氮)气罐未定期检定,或鉴定超期。2.储气罐法兰、接口处泄露。3.气罐压力表或仪控装置信号显示不准确,未定期标校。4.氧气管道法兰处未跨接。5.氧气罐周边有易燃物。6.氧气罐操作人员的工作服、手套、工具等沾染有油脂等易燃液体。7.操作人员操作带压力的阀门时站在阀门的正前方。8.使用的压力表超设计范围。

1.电梯轿厢内缺少紧急报警装置或紧急救援电话。2.电梯机房提升系统拽引机轴承存在漏油,螺母松动等情况。3.电梯拽引绳上没有各层平层标记。4.电梯超载保护装置失效,超载情况下仍在运行。

1.叉车缺少护顶架,缺少防止越程装置、缺少挡货架、缺少货叉定位销或定位装置。2.叉车灯破损或失效。3.车轮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4.驾驶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5.叉车作业时载人或人站在车外当配重。6.作业时操作人员用手扶货物。7.叉车超载定能力使用。8.叉车作业时使用单叉作业。9.叉车超速行驶。

(四)应急措施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造成的事故伤害往往很大,为防止事故发生后,事故蔓延扩大,能够有效得到控制,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在单位综合预案中包括相应的应急预案。

根据GB/T33942-2017《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制定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目的、依据法规标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基本情况、存在的风险、应急体系、应急人员和职责、预防和预警、事故报告和信息发布、应急响应与处置、应急结束和恢复、事故调查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人员进行评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实施。

单位应根据人员能力情况,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应根据应急预案编制相应的演练方案,一般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价、整改和改进等工作,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4号 2014年1月1日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 2009年5月1日

[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国家质监总局 2000年1月1日

[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检总局 2009年12月1日

[5]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 2017年8月1日

[6]GB/T33942-2017《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市场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