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责任是现代公共行政的灵魂,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首要的、也是根本的职能。行政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是公共责任,公共责任履行的充分程度就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实质标准。政府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因此,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政府提供公众服务是一种责任而绝非恩赐。提供公众服务,必须树立“公众至上”的观念,一切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这是对政府责任性和政府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益服务的最具权威性和决定性的价值评判。政府作为公来利益的代表,其责任性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政府在公泉中的形象和地位以及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