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畜牧兽医站 845354
摘要:质量安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屠宰检疫的重要性愈加突出。目前,我国针对禽畜屠宰检疫做出 了较多规定,但是在牛羊屠宰检疫工作中还存在较多问题,以及 2020 年初新型冠状肺炎流行期间牛羊屠宰管理的实际情况。基于此,本文就当前牛羊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从增加检疫设备投入、整治牛羊屠宰市场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希望能为规范牛羊屠宰检疫工作提
供参考。
关键词:牛羊;屠宰检疫;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检疫方法
牛羊屠宰以及集中检疫工作是保证人们能够食用无公害的肉类,同时也是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屠宰检疫的工作好坏直接反映了食品卫生问题的质量。这就需要相关单位重点把屠宰检疫的工作提至较高的地位,并能够有效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
1 牛羊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
1.1 检疫方法落后
目前,我国牛羊屠宰检疫仍在延用“眼看、手摸、鼻闻、刀切”的传 统方法,一些新型检疫技术、工具没有得到普及,对检疫人员的主观性依赖较强,经验丰富的检疫人员尚可依据丰富的经验来判断肉类质量,但缺少经验的检疫人员在工作时往往面临更多困难。缺乏先进检疫方法和检疫工具,对屠宰检疫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其次,根据牛羊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屠宰市场应当有与牛羊屠宰数量相匹配的消毒室、保鲜室、肉品质观测室等,但实际上很多基层屠宰市场的规模小、资金不足,通常只有屠宰间,缺少消毒杀菌设备,难以满足检疫要求,检疫人员在落实检疫工作时面临较大阻碍[1]。
1.2 屠宰市场秩序混乱
首先,广大农村地区的屠宰市场较为分散,屠宰检疫队伍因人员缺少等原因而难以实现对屠宰市场的全面覆盖,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利欲熏心的商户不顾生产标准进行私自屠宰,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屠宰检疫秩序,也掀起了一股不良风气。
其次,屠宰户私自屠宰可逃避屠宰检疫相关费用,在送入烧烤摊点、饭馆等地方时能给出较低的价格,接收方因为有利图,往往愿意接收这些未经检疫的肉类,从而助长了私自屠宰的歪风邪气。
1.3 监督执法力度弱
与市场上庞大的牛羊肉产出量相比,屠宰检疫队伍的人员数量明显不足,难以对所辖区域内的屠宰市场进行全面覆盖,并且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检疫队伍人员缺口长期得不到补充。其次,屠宰检疫人员不重视对屠宰检疫相关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知识结构长期得不到更新,降低了检疫结果的可靠性。也有部分屠宰检疫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受到不良商家的诱惑,在利益驱动下人为放松了检验监督,导致正常的市场秩序被破坏。此外,基层群众不了解动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牛羊肉类产品的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商户在利润驱使下逃避检疫,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往往情绪激动,不配合检疫人员的工作,甚至出现暴力抗检、阻拦辱骂检疫工作人员的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检疫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1.4 牛羊屠宰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针对禽畜屠宰检疫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较多,如《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禽畜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8—2006)》《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但并没有专门针对牛羊屠宰检疫制定相关法律,导致牛羊肉产出量较大的地区只能按照一般屠宰检疫法律去执行检疫工作,给实际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2 牛羊屠宰检疫工作的优化建议
如上文所述,当前牛羊屠宰检疫工作还面临较多不足,对此,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策略:
2.1 增加检疫设备投入
良好的检疫设备是开展检疫工作的重要基础,国家应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为基层检疫队伍补充各类检疫设备,并为屠宰市场建立消毒室、肉质观测室等,使检疫人员可以通过设备对待宰动物进行健康检测,明确其是否携带疾病,机体器官是否完好,并将检疫结果登记备案,只有符合屠宰标准的动物方可进行屠宰。同时,在屠宰后,检疫人员也能利用消毒室、肉质观测室等对肉类的健康程度、新鲜程度进行检验,使检疫流程符合市场标准,使检疫的肉类符合国家标准。
2.2 整治牛羊屠宰市场
首先,针对部分地区屠宰市场分散的情况,屠宰检疫部门可向地方政府反馈意见,建立统一的屠宰检疫场所,以便屠宰检疫队伍对屠宰检疫场所进行监管。对于无力建设集中屠宰场所的地区,可增加屠宰检疫部门的人员。
其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督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对牛羊屠宰市场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把不符合食品标准的肉类排除到市场外。要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讲座、标语来提高群众对牛羊肉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共同维护牛羊屠宰市场的秩序,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2]。与此同时,也要加强对屠宰户、商户的法制宣传,使其认识到逃避检疫、收售无检疫肉类的危害性及违法性,使其认识到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自觉接受检疫部门的检查监督。
2.3 加强执法及执法监督
首先,要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建立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查处私屠乱宰、逃避检疫、收购及售卖违法牛羊肉制品的行为,对于涉及犯罪的还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屠宰检疫部门应联合公安、食药、质检、工商等部门实施专项整治,积极报道查处的大案要案,震慑不法分子。
其次,屠宰检疫监督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牛羊肉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屠宰检疫是否按相关规程落实了牛羊肉“瘦肉精”抽检,有无对病害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无对检疫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对于屠宰检疫工作不到位、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提升检疫工作质量。
再次,应加强屠宰检疫队伍建设。检疫人员是实施牛羊屠宰检疫活动的主体,应加强对检疫人员专业素养的培养,增加其知识储备,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在遇到问题时能合理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准确判断。培训内容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屠宰前检疫,主要是观察牛羊精神状态、饮食状态是否正常;二是屠宰过程监督,主要是提高检疫人员对牛羊各器官的认识,及时排除有健康问题的肉类。同时,还应加强对检疫人员责任意识的培养,通过专家讲座、专业课程培训等方式提高检疫人员的参与热情。此外,还要增加检疫队伍的人员数量,尤其是对于屠宰点分散的地区,应尽快补充检疫人员,为顺利开展检疫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4 完善牛羊屠宰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牛羊屠宰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的问题,屠宰检疫部门应及时向地方政府反映检疫工作面临的困境,请求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尽快出台针对牛羊屠宰检疫的法律法规或指导意见,为牛羊屠宰检疫提供有效的指导。例如,可通过立法形式督促牛羊定点屠宰厂建立牛羊肉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可能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食品就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消费者、销售者,及时召回已经售出的产品,同时对通知及召回情况进行记录,对召回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此外,还应以法律形式要求各屠宰点在建设前应和屠宰检疫部门联系,获取咨询指导,进一步促进屠宰检疫的规范化。
3 结语
综上所述,牛羊肉是群众重要的肉食来源,在部分地区的产出量并不少于禽类、猪肉,但目前我国牛羊屠宰检疫还面临诸多问题,对此,检疫部门应加大对牛羊屠宰检疫的宣传、执法力度,与其他部门一道推动牛羊屠宰检疫工作的优化,确保牛羊肉食品质量安全,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杨克非. 提升生猪屠宰检疫质量的方法探讨[J]. 湖北畜牧兽医, 2016, 37(1): 57-58.
[2] 高海元. 牛羊定点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探索[J].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6, 32(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