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山东菏泽 274300
摘要:在城市化进程中,非法违章建设已成为许多城市建设的制约和严重障碍。它不仅破坏空间规划的实施,影响城市的面貌,而且损害公共利益,侵蚀公共资源,甚至威胁城市的公共安全。它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一种慢性病。在阐述非法建筑的内涵和范围的同时,分析了违章建筑调查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查处违章建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前言:非法违章建筑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然国家和地方当局多年来在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一再被禁止的非法拆迁、建设和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一种持续疾病。此外,在过去几年中,在行政领域,政府和人民之间因为违章建筑的查处出现冲突,甚至发生流血事件,这些都不是偶然发生的,因为违规行为被强行打破。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非法建筑管理体制不完善、行政机关权力滥用和执法不当造成的。与此同时,在私法领域,与非法出租或转让住房有关的民事诉讼日益增多。综上所述,关于违章建筑,无论是在公法领域还是在私法领域,都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考虑。
一、违章建筑的法律界定
1.行为性质
从行为的性质来看,违章建筑是非法的。首先,建筑结构本质上是非法的:违章建筑受到违背法律规则的区域规划,违反城市发展和环境卫生、所规定的义务或禁令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和条例,根据上述法律约束;第二种是在没有规划当局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建造不符合法律的建筑物。最后,违章建设必须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由城乡规划部门了解其影响程度。
2.行为对象
违章建筑概念的定义对建筑对象的确定有很大的影响。从行为客体的角度来看,不同的法律法规对违章建筑的定义在范围和内涵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对由此产生的违章建筑的理解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在总结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时,对违法建筑物品的描述包括两个术语:建筑和结构,而对其他设施的描述则不同。这是因为上面的两个术语都是方便的术语,但是它们有一些不同。个案分析非法建造的对象是否包括装置。但是,非法建设的对象必须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密切相关。在法律上,它们被称为附件,因此违章建筑的对象主要是建筑物、结构和附件。
3.行为事实
新建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土地和规划,未经主管机关批准而应经许可进行建设的项目;处理。“改造”是指拆除、改造原建筑物的一部分。如将私人住宅改造为商业住宅、开破墙店、将一个房间分成几个小房间集体出租等项目;扩展。扩建是为了增加现有建筑物的高度或面积而建造的建筑物。
二、违章建筑的查处
1.调查和处理违章建筑的程序和方法一般包括记录、调查和取证、确定影响、事先通知、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在调查过程中,一方面要确保调查的对象是正确的,程序是合法的,法律是正确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可靠的。另一方面,行政方面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例如代表权、辩护权和申诉权,应得到充分保护。检查和处罚的主要方法有:责令停建、责令限期整改、罚款、拆迁、没收有形财产、没收非法所得。
2.违章建筑查处中存在的问题
(1)查处权责尚不明晰,部门协调配合乏力。
如上所述,负责领土、空间规划、运输、住房和城市管理的当局有权根据其职能进行调查和起诉。违法施工的研究和预防是一项综合性的活动,也是非常专业的,而我国的立法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考虑部门的利益”,因此需要进行实际的分工和部门之间的协调。特别是在土地、规划、管理、公共安全和当地城市管理做法方面的分工和执法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有时导致内部抗拒研究和处理违法行为。
(2)查处方式单一
法律执行不力。在全国范围内,许多城市采取了“一劳永逸”的模式来打击非法建筑,主要是拆除。在执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违章建筑。在建设初期,获得了土地使用许可证和项目规划许可证,所有程序都是合法的,但在使用过程中都进行了修改和扩展。由于特殊原因,一些违章建筑需要授权程序是不完整的。它既不损害城市规划,也不损害公共利益。一方面,执行费用很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政资源。另一方面,它浪费了社区的资源。此外,决定拆除的违章建筑,在某些情况下是不能拆除的。
(3)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矛盾冲突事件时有发生
作为一个现代法治国家,法治的水平不仅取决于社会文化背景和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水平,而且取决于其法律环境。在打击非法建筑的执法环境方面,现代法治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制度制度、制度规范、法律意识和追求不当利益都是影响立法实施框架的重要因素。暴力执法工作者和民众之间的冲突经常发生,并经常在报纸上报道。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如下:违法建筑施工的主体法律观念薄弱;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方法简单、简陋等。
(4)管理执法体制不畅,监管缺位
城市管理庞大而复杂,执法只是城市管理众多环节中的一个环节,即审批、管理、监督和执法。违法建设的实际控制和抑制,供应不足、市场定位和审批程序,实施和监督管理不一致,缺乏信息和通信,联席会议制度和登记许可或授权不到位,系统必须调整和优化管理和实现。缺乏监管很大程度上是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和混乱造成的。公共权力的分散和部长权力利益的集中,导致有利于部长权力的积极或混乱行为和有利于部长权力的消极或消极行为。
(5)其他问题
促进教育的手段和形式并不丰富,缺乏连续性和相关性;违章建筑成本极低;调查持续时间长;在违章建筑的研究和处理方面的投资与管理不成比例,城市管理和执法人员严重不足。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与产权等问题有关。
三、违章建筑查处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冲突解决
1.整合行政管理权力,构建行政机关联动协调机制
目前,各部门对违章建设采取了不同的措施,而空间规划违法行为则由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处理。各部门之间缺乏联系和合作不仅影响了行政执行的效率,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导致了服务的交叉。与内地不同,香港有一个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和协调机制。侵权行为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公布违法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合作措施予以处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执法当局直接制裁所造成的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同时通过审判说服被告。
2.改变粗暴的执法方式,为经济困难的违法建造人提供人性化援助
虽然违章建筑在某些情况下是有针对性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但它被用来满足建造者的基本住房需要。建造者面对睡在街道上的可能性,其当然会抵抗强制拆迁,这导致了暴力冲突其他悲剧。所以很难坚持运用法律的残酷和不人道的方法进行拆迁,应该以人为本进行拆迁工作。在打击违章建筑的斗争中,以人为本的基本政策可以有效地解决警察和行政部门之间的问题,更好地建设现代社会。另外可以建设违章建筑举报平台;目前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城市,已经开通了举报非法建筑的热线电话,但必须加强对非法建筑评估标准的公布。
结束语:
违章建筑作为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非法存在,具有多种危险,必须在公法范围内严格控制。然而,经过多年的改造,中国仍有大量的违章建筑,新的违章建筑正不断发展。综上所述,违章建设虽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障碍,但为了促进中国城市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必须妥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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