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7-10
/ 2

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探讨

尼珍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 西藏自治区 850000

摘要: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个较为关键的部分,对城镇居民利益有着较大影响。当前,原有的医疗保障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并且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其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了出来,导致人们不能公平的享有医疗权利,因此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本文针对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展开探讨。

关键词: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医疗保险不仅能为人们提供医疗服务,还能进行经济的补偿。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私人承办的私人保险,另一种是由政府主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在人们生病进行治疗时,能进行部分或全部的报销[1]。对于城镇居民来讲,医疗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其经济压力,人们也不会由于医疗费用较多而放弃治疗,这一制度保证了人们身体健康水平,并且减轻家庭负担[2]。对于西藏自治区来讲,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能改善其医疗卫生条件,并且促进社会及经济稳定发展,具有较大的应用优势。因此,需要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险覆盖率低

当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没有得到普及,并没有覆盖民营、私企、个体工商户等,所覆盖的范围较小,仅为党政机关、国企单位、事业单位[3]。可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是有限的,覆盖率较低,进而很多从业人员在生病住院时由于没有医疗保险而无法得到医疗制度的保障。并且西藏自治区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而且人们参保意识较低,很多人不愿意承担更多的费用。

(二)公平性低

人们收入差距较多,进而使人们对医疗的需求也存在差异。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群,能极大的满足医疗需求,但是大多不是很富裕的人群就不能得到相应的医疗需求,甚至有些人无法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年龄越大的人员患病概率越高,进而也会增加对医疗费用的需求,但是实际过程中,人员保险报销比例一致,不管总共花费的医疗费用是多少,所报销的费用是一样的。

  1. 医疗卫生体制不能适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医疗卫生体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药品生产和流通,二是医疗机构补偿体制。医院也是一种盈利性机构,其日常经营也会追求利润,因此在患者看病时,有些医生会开一些价格较为昂贵的药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医疗体制的影响,如果医疗卫生体制不健全,就会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进而两者之间出现各种矛盾[4]。当前,虽然国家对医疗卫生方面有了较大的投入,但是分散到各个地区的数量也是有限的,因此总体投入水平并不高。

(四)筹资机制缺乏合理性

筹资机制缺乏合理性,进而不能较好的筹集资金。很多单位医保费用收缴存在很大难度,而且很多人对医保的观念意识不强,不愿意自己出钱缴费,导致医保比率较低。下级单位缴纳医保费用时常常依靠上级单位,而下级单位会在上级单位不愿承担的情况下自行解决缴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单位企业压力进一步加大。有些居民由于单位效益较差而无法享受其应有的待遇,并且各单位筹资方式及制度存在差异,进而很多居民缴纳医保费用的积极性较低。

二、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建立合适的医疗保障体系

西藏自治区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合适的医疗保证体系。首先,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而逐渐建立覆盖全体人员的医疗保障体系。区别对待不同人群的不同疾病风险。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完善性,并且对医疗保险内容加以补充,提高医疗保障体系合理性。为提高城镇居民医疗覆盖率,可以鼓励企业以及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对商业保险加以关注,这类保险具有较高的赔付率。完善相关辅助部分,如公共卫生服务、社会医疗救助等。当前,医疗保险经营体制向多元化发展,进行多元化应用,在此过程中,政府需要加强监督与管理,对保险金的缴纳进行严格监管,并且监督保险赔付程序。

(二)提高筹资机制合理性

医疗保险费用的承担不能仅靠国家及企业,同时居民自己也应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承担部分的比例应该进行合理控制,不能过大。部分居民存在不愿缴费的情况,针对这类居民,需要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使其及时缴纳保险费用。人们意识较差是保险费用缴纳问题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要加大基层宣传力度,使人们认识到医疗保险的优点,进而积极缴纳保险费用。政府可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医疗保险,能较好的弥补相关资金缺口[5]。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可以通过拍卖破产企业、公益事业等方式筹集基金。

(三)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对药品生产及流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主要为药品价格过高。医疗保险服务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相应的标准及制度,因此,要注意建立明确的标准及制度,监督及管理进行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规范性,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医疗保险各方的利益都应得到保障,不仅能减少医疗成本,还能较好的治疗疾病。取消一些看病赔付不必要的环节,简化程序,并且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看病快、赔付快,更好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结束语: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已经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足,针对存在的不足,西藏自治区需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并且提高筹资机制合理性,在不断的实践中促进医药卫生的改革,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得以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宏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改革初探[J].人才资源开发,2016,24(16):172-172.

[2]赵斌,尹纪成.我国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完善思考——基于"三险合一"改革和结构性变革的探讨[J].中国医疗保险,2017,10(6):15-20.

[3]杨丽萍,陈飞.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7,30(7):18-21.

[4]郭敬.公共管理政策执行视角下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改革发展[J].财讯,2016,1(15):4-4.

[5]李宏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制度整合与创新[J].经营管理者,2016,32(32):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