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应关注的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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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应关注的问题

房清辉

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 830000

摘要:随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改革的推进,建设单位已经由最初的“被动监管”式朝着“主动开展”验收转变。本文在分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保自主验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自主验收的现实意义,并针对当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以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

关键词:环保自主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引言

在任何一个建设项目中,竣工环保验收都是最重要的工作环节之一,只有提升竣工环保的质量,才能够保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针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对策分析。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的常见问题

1.1主观责任意识不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没有按照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者其批复要求建设的,建设内容发生重大改变而又未履行重新报批环评手续、项目生产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主体没有排污证或未按排污证明确规定排污的,建设单位在环保自主验收时不得作出相应的合格性结论意见。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建设单位重生产,轻环保,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不透,加之相关环保人才储备不足,少数建设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即便知道存在上述不符合合格条件的,依然降格作出合格结论,更为严重的,有的建设单位急于上马生产,“未验先投”“边验边投”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剧了项目的环境污染风险。

1.2自主验收周期较长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一般性建设项目需要在3个月内组织环保验收,特殊情形下不得超过1年。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少数建设部门对于环保竣工验收的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建设项目并没有完全按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以及批复要求生产,即便项目发生了重大变动,依然未履行相应的重新报批环评手续,甚至在后期生产调试阶段环保设施没有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设计要求,导致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超出了标准限值,建设单位又不得不据此重建或者重办相关手续,极大地影响了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的按期进行,不仅影响了环保自主验收的时效性,也给建设单位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影响。

1.3信息公开落实不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能少于20个工作日,相关文件对建设项目的自主环保验收报告内容、公示的时间要求以及公示的渠道等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建设单位缺乏获取规范性文件的渠道,影响了信息获取的时效性,导致获取信息的时间节点严重滞后,甚至少数建设单位有意识地不公开、不完全公开相关信息,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监管。

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的策略

2.1强化责任意识

环保验收的主体单位是建设单位,因此强化建设单位的责任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应强化自身的环保责任意识,并在环保责任意识的宣传中起到带头作用,通过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组织环保知识培训会、或是在员工之间宣传环保知识的方式提升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此外,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关注国家对于环保验收政策的变化,并及时的调整验收的方式,主动与环保部门沟通以强化验收的效果。

2.2强化单位沟通

针对环评文件与实际的建设方式不符的情况,环评单位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从而对实际的建设施工过程有详细的了解,以便于及时的修正环评文件中的不规范以及与实际施工方式脱节的部分,保证环评文件能够真正的成为环保验收的指标,避免因环评文件落后而影响项目施工与生产。验收单位在规定总量指标时,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沟通,根据工程的实际状态、建设过程以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对总量指标进行合理的设置,避免总量指标过低而影响建设,或是使施工企业为了应对验收检查采用投机取巧的方式进行调整,使总量指标能够真实的反应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状况。

2.3提升自主验收的积极性

新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规定凸显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也使得建设单位在整个环保竣工验收中由最初的被动协助者转变成积极的组织参与者,这对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环保知识提出了更高要求。其既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也要熟练掌握竣工环保验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自觉增强自主验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为后期的生产经营奠定扎实基础。

2.4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公众的广泛参与是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竣工项目环保验收的现实要求。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切实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相关公开渠道主动向公众征询建设项目竣工环保意见,并将征集到的公众意见作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提升环保竣工验收的质量和效果。要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确保调查对象具有普遍性、代表性,让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受众真正参与进来,更好地维护好自身的环境权益。

2.5强化自主验收监管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根据所在辖区内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时完成竣工项目的环保验收。此外,在建设项目建成后,应监督其是否严格落实了“三同时”情况,监督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待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结束后,还应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后续的信息公开、填报、报送等工作,做好自查。

2.6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的力度

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加强环境部门与各行业之间的主管的联系。要求所有环保部门必须要在该地区大力开展环保教育工作,让中小型企业的管理者,以及项目监工都能够将环境保护意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第二,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要在企业中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只有企业内所有员工都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竣工环保验收对于建设项目质量的意义,才能够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将环保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提高建设项目对于环境的友好程度。第三,作为环保部门,必须要加大对市场中所有企业的引导,并且做好其应该做的监督工作,保证所有的建设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中都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所有环保部门建立环保工作档案,针对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解决方式,能够给建设项目提供积极有效的技术。

结语

环保自主验收是国家较为重视的环保工作,对于环境保护有着重要作用。本文对环保自主验收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我国的环保自主验收中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对验收流程认知不足、建设的内容随意变更以及总量指标不合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强化建设单位责任意识和加强环保单位与建设单位沟通的建议,以解决建设单位环保意识差和环评文件脱节的问题。此外,环保部门应对市面上的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规范,以确保其有足够的实力进行环保验收,从而减轻建设单位的负担。

参考文献

[1]马文飞.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常见问题与对策[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10):141-141.

作者简介:房清辉(1992.12~),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学历:大学本科,  现工作单位: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