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主渠道,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激励斗志,促进党校事业的快速发展,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0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