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林工作的几点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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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林工作的几点措施

刘红彬

伊春市友好区永青林场  黑龙江伊春 153031

摘要:营林是林业的基础,林业生产必须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营林上不去,山上增资源就是一句空话,必然制约山下增效益。实践还将表明,.没有持续发展的营林,就没有持续发展的林业。营林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它的特殊地位,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和忽视营林,任何时候都必须重视营林,营林的基础地位只能加强,不能消

弱。为加强营林基础工作,使之落到实处,必须赋予“以营林为基础”以实际的时代内容。

关键词:营林 基础 措施

我局处于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地区,近年来随着国家“天保工程”的有力推进,造林更新已成为维持林业简单再生产的重要条件,提高造林质量,实现优质、高产、高效是林业扩大再生产的客观要求,当年采伐迹地翌年必须更新,完不成造林更新任务或更新质量不合格的村(场),停止审批其林木采伐至造林更新合格;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年度造林更新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营林生产“一票否决权”,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营林投入;加强林地管理。林地是营林基础的基础,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林地被随意挪作他用,每年“蚕食”不少,因此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保证营林规划的实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改革营林管理体制,强化营林管理职能,健全营林计、财、物相对独立的营林管理

机构一一营林投资公司,改变原来多家管理(营林科、基地办、基金站、规划队、林业站)

为营林投资公司一一林业站(分公司)分层统一管理体制,使营林投资公司真正成为营林资

金投入的主体。营林有偿投资、联营合作造林或租赁山场造林,全部由营林投资公司代表市

林委与山权单位签订协议,林业站为经办单位,造林类型全部为“工程林基地”,制定统一

的投资及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有利于明确职责,提高积极性,有利于计划,有利于资金到位,有利于质量管理,也有利于木材回收和收益分成。为强化林业站的营林管理职能作用,

林业站应设置专职的营林组(应由一半以上的外业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营林生产管理,有

利于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工程造林,即林木良种化、规划设计科学化、整地挖穴规格化、造林栽植标准化、幼林抚育规范化、施工管理专业化、技术培训经常化、营林档案管理制度化。三、改革营林投入投制,提高投资标准。林业的投入是林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直接动

力,是营林事业稳定发展的强制因素。在我市各级财政对林业的投资很少的情况下,投入营

林的资金主要是林业经费,营林资金严重不足,林业部门在“灭荒”中大量举债造林,导致-营林资金很难进入良性循环,在营林投入机制中也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营林资金投入的主体不一致。一般工程林由林业站与行政村(场)签订有偿投资协议,林业站成为资金投入主体,然而在财务处理上,林业站与市林委基金站是借贷关系,行政村(场)与林业站也是一种借贷关系,这种资金投入渠道的不一致,造成计划和管理的困难。

(二)更新费与育林金混合使用,导致同一片山场造林抚育在不同年度使用不同的资金

和同一村(场)的不同造林者得到的造林投资资金类型不一致,造成以木还贷的量不一致,

既不利于营林档案的管理,对木材回收也十分不利。

(三)对经济林的投资也是签订以木还贷协议,造成资金回收无着落。

(四)投入严重不足。近几年来,物价不断上涨,造林成本年年增加,造林抚育一至四年一般需要投l5个工日,而当前的社会工价至少是25元,因此现行的投资标准显然是严重偏低的。林场对林业建设的投入是捉襟见肘,少得可怜,而群众对长期不能受益且风险大的造林投资既不愿也有限,仅靠“谁种谁有”的政策已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造林的比较效益低下,使得林场职工不愿在植树造林上多投入劳力资金,也增加了造林工作的难度,必然很难保证完成造林任务与高质量。 针对上述投资机制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林业基金站负责林业经费的征管及使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的监督,统筹安排好营

林、林政及防火等项资金,营林资金全部划拨营林投资公司,统一投入、统一回收,确保营

林投入,‘逐步提高营林投资效益。

(二)更新造林费与育林基金的投资,对于每一片造林山场来说,在统一造林技术和投

资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投入,尽力避免混合使用。

(三)育林基金有偿投入改固定还一定数量木材为合作造林,林权共有,收益按4:6比

例分成,保分成基数,间伐杉木不低于0 .25m气松木不低于。.2m8,主伐杉木不低于3.5m',

松、阔不低于2.5m$。随着营林商品化的进程,这样做既可实现以木还贷,又有利于开展以

林还贷,加快回收营林资金,也有利于采伐经营的统一管理。

(四)造林规划设计应包含造林资金来源规划。对于森林资源丰富,采伐量较大,造林

任务重的村,也可进行更新费适当的赤字投资预算。更新费的使用,以坚持“一不平调,二专款专用,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具体的用好用活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对于松林、经济林的投资,有更新费的林场,对有科学规划、就应予以投入。使用育林基金投入时,应本着量入为出、控制适当投资规模、原则,严格把好规划立项审批关,借鉴“外资果场”的管理办法,投入一片,益一片,切实提高投资的回报率,加速育林金的周转增值。

(六)提高营林投资标准,每亩造林投资标准应提高到红松300元以上,上,同时发挥投资的导向作用,对营造阔叶树和针阔混交林的给予追加投资。一情况,应及时而且适当地调整投资标准,以保证造林规划和树种调整的实现。规范管理的,联营分利的建成一片,收松木250元以根据物价变动日前对集约经营丰产林、幼培丰产林采取集约化竹理措施实际上最多投资,对造林苗木采取集约经营措施仅仅是单纯的施肥或修枝而己,虽然集约经营林的面积很多,但林木的生长未达到丰产林的标准笔者认为要想获取最大的林木生长量,应进一

步加大投资力度,根据林木的长势进行定期施肥、打药和适时的抚育竹打‘,直到林木收

获为止。要象农民种地那样从播种到秋收进行不停的竹护,尤其对短周期杨树速生丰产林要想缩短其培育周期,必须采取长期集约经营竹理的乎段。日前森工企业经“两率”验收造林合格面积总量远大于现有成林的人工林面积,这表明在3}幼林抚育结束后,仍需继续对造林小班进行必要的经营竹理,以确保幼林健康稳定生长,达到成林少戊材的日的。此外,对现有的抚育规程和采伐强度应进行适当的调整,森工企业可以根据山场实际情况,适当加大间伐强度,以达到成林抚育的日的。

总之,只有把营林和森工分别进行独立经济核算,才能真实地反映出它们的产值和成果,也才能改变长期以来重森工轻营林的倾向。只有把营林产品作为独立商品生产经营,才能使背林,!二产单位独立存在,才能真正体现出营林是林业的主体。

参考文献:

1.国营林场营林生产技术管理探讨  程朝阳  福建林学院学报 1989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