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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在改革中越来越完善,现存的招标投标体制因保留着传统的特点,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不再适用,尤其是在招标过程中使用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用于今天的定额概算和工程量清单原则都不是十分合理。因此目前阶段我国对于招标投标体制中不合理的标准与方法正在努力进行规范,以完善工程招标工程。对现在的招投标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必然是当下工程发展的核心内容以及前进方向,这也能够使得招标投标过程更加透明、公开、公正,有效减少了招投标过程中的贪污腐败现象,对于促进我国招标投标制度更加成熟和完善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本文对我国目前使用的招标投标评标标准以及方法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规范化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招投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引言
现在我国使用的招标投标体制还是传统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但是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市场发展的需要,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招标过程中使用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定额概算和工程量清单原则,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地方。现在我国的招标投标体制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之中,对于不合理的环节,评判标准和规范都在进行不断的完善之中,从而能够更好的完成招标工程。
1现行评标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政务信息系统不完善,信息化技术有待提高
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之初,未能对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作出十分准确的定位,导致在设置系统时出现诸多不合理的现象,从而使得招投标无法有效顺利地开展,主要影响的途径包括以下几点:①若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时未能对目标作出明确判断,那么缺乏目标的指引就会使得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变得十分低下;②无法确定合理的系统内容,就会导致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遇到很多麻烦;③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就无法发现部分招标文件对其他项目的抄袭或者借鉴等不合法行为,那么招投标工作也就很难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1.2评标方法不科学,专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我国在政务信息化的项目中,真正的评标方法还没有形成,所以没有具体的成熟评价体制,这对招投标的推进造成了影响。部分招投标单位,过于重视报价的高低和定性评分,忽视定量评分等的环节,这就影响了招投标的科学推进。而且现在我国的招投标的评价机构的专家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尤其是现在对招投标制度要求比较高的情况下,对专家的要求也在不断的增多,不但要具备专业的职业素质,还要能够处理实际的问题,满足工作的实际需求。
1.3受行业规定和惯例的影响
各行业和领域的投标活动,在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的同时,还受各部门法规的约束和行业惯例的影响。评标方法的选择,同样受部门规定约束,绝大多数是在部门法规直接规定的评标方法中做出选择。所以,目前不同行业和领域在招标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评标方法有所不同。
2改进的主要对策思考
2.1适用范围及选择策略
评标方法的使用,不仅受行业规定和习惯的影响,同时也受项目具体情况的影响,如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投资总额、招标人是否有特殊要求如工期、施工现场条件等。项目越复杂,投资额越大评标方法的选择就越需要慎重。有些项目即使是通用设备,最低评标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也不一定适用。比如医疗设备采购,有一些医院,自己有足够的资金采购高档次、知名品牌的医疗设备,虽然一次性投资大一些,但工作效率、售后服务、设备返修率、使用寿命等方面有很多优点,同时使用高档次的设备能够提升单位的知名度,并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和丰厚的经济效益等等,这种要求是合理,也是合法的。如果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往往只能采购到低档设备,无法采购到高档设备,达不到采购目标。
2.2积极引进先进经验
世界上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较发达的国家,他们的国家建筑工程发展起步早,经过了多年的沉淀具有更加丰富和成熟的经验,相关法律体系的制定也比较完善,因此形成了更加健康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的各项体制和规章制度,对此,我们可以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现有的政策。我国各项制度不是十分完善因此使得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工作处于被动的地位,这对于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在引进经验的时候要意识到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的差异,不同国家适合的体制不同,不能不加思考地全盘吸收,要有选择地引用。
2.3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改善招投标环境
不断的推进、健全政务信息的系统建设,尤其在进行招投标的工作建设里,并且合理改善相应的外部环境,这对于评标工作的发展有着比较现实的意义。首先,结合现在快速的科技水平,合理的创建政务信息的系统硬软件,只有将硬件设施完善了才能切实的保障招投标单位工作进行,更好的服务招投标工作;其次,加大对政务系统网络化建设,同时大大提升运行的效率,并且全面加强招投标的规范建设;最后,还要保证网络兼容性以及安全性能的保障,并不断的提升招投标信息的安全性。充分落实这些环节的工作才能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建设。
2.4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大力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对消除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腐败行为,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有着特殊的效果;同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是以完善的市场机制为前提条件,如果不尽快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就会产生负面效应。因此如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创造相应的配套环境,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成功运用创造必备的条件,推进招投标市场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成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
2.5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制定科学的评标方法
现在招投标工作的主要问题在于招投标公开透明性,并且要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必须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来保证招投标环节的公开、透明性。首先,制定比较合理的招投标方法,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确保能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且必须做到公平、公开的招标标准;其次,在实际运行中,还要做到公开透明性,尤其是项目的标底公开,全面对标底进行有效性的综合评估合理规定价格,然后由中标单位在投标前缴纳项目保证金,支付相应的金额,以此来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以及项目完工时间。同时,还要全面加强提高评标的专家评委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公平公正透明的的评标原则中进行,才能保证招投标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
2.6提高招标人的业务水平
招标人是货物、服务的使用或接受者,是工程的发包人,且我国工程发包及采购活动实行业主负责制,所以评标方法的选择和确定的必须考虑的第三个因素是招标人,主要应当考虑招标人工程管理的能力、设备管理水平及其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等。比如,建设工程项目如果业主单位工程管理水平较高,工程设计图纸深度足够,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尽、准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就比较适当。
结语
我国招投标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发展有一段时间,也在各行业内建立了一些准则,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需要其作出完善和改进,因此需要顺应发展实现对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把控,使招投标市场建设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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