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烧伤整形科 010000 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国际部高二 1 班 010010
〖摘要〗 目的 调查内蒙古中西部县城和林格尔县辖区儿童因“锅连炕”烧伤致肢体伤残的具体发生情况。方法 采用分布筛查法,首先就小儿烧伤疾病救治及并发症等相关知识集中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其次,确定调查内容制定筛查表格,对辖区内115个自然村3~15岁人群,从村一级按预定方案进行调查并填写初筛表格。最后,将符合标准的初筛患儿定期集中在和林格尔县中蒙医院,由专科医务人员固定时间统一进行鉴别排查,确定救助对象,参加“锅连炕”伤残儿童功能恢复手术救助项目公益活动。结果 1296例伤残者中,男女比例为1.48∶1,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其中,伤后采用土方法或在当地乡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赤脚医生处处理创面265例,占20.9%;1031例住院治疗患儿中,以中重度烧伤最多见;4174例/次肢体伤残中,上肢与手部伤残部位最多见(合计占36.2%),其次为下肢与踝关节及足背部(合计占23.8%),胸背部大多联合上肢或下肢同时致残;瘢痕挛缩发生时间1296例中 1~3年263例,占20.3%;3~5年483例,占37.3%,5年以上550例,占42.4%;本组病例中1025例分别缴纳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医疗保障费,占79.1%,271例未缴纳保障费,占20.9%。结论 小儿“锅连炕”烧伤以1~3岁男孩为多,因看护人和当地医务人员缺乏专科疾病处理技能或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后提前出院,导致烧伤创面再次加深加重,致残率较高,其中,烧伤残疾部位以手及上肢较多见,其次为下肢,残疾时间多在3年以上,原因为虽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但当地现行医保政策将此类伤残肢体功能恢复手术归属为整形美容手术范畴,费用自付,故相当部分伤残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关键词〗 锅连炕烧伤 儿童 并发症 数据收集
“锅连炕”是内蒙古中西部农村地区传统的一种居住方式,在屋子的一面由男至北垒一盘大炕,然后在靠近窗台和大炕连接的地方垒一处锅灶,由于此种方式具有采光足、通风好、兼有生火做饭、取暖等功能,因此代代相传延续至今。由于锅与炕之间没有阻隔,婴幼儿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从炕铺掉入热锅中烧伤情况时有发生,且因烧伤程度严重,导致患处肢体留有不同程度的瘢痕。我们对上述地区发生的“锅连炕”烧伤致残儿童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Ⅰ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对有“锅连炕”生活居住方式且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内蒙古中西部县城和林格尔县7个乡镇1个经济园区辖区内,所属115个自然村共计1296名3~15岁患儿进行调查,其中男性679名,女性617名。
1.2 调查方法:采用分布筛查法,由调查组对和林格尔县7个乡镇1个经济园区辖区内所属115个自然村3~15岁人群按预定方案进行调查。
1.2.1 在和林格尔县中蒙医院培训乡村医生,进行小儿烧伤疾病救治及并发症等基础知识培训学习,确定调查内容制定筛查表格(见表1),从村一级按3~15岁年龄初筛填表。
1.2.2 将符合标准的初筛患儿定期集中在和林格尔县中蒙医院,由专科医务人员固定时间统一进行鉴别排查,确定免费救助对象暨“锅连炕”伤残儿童功能恢复手术救助项目公益活动。
1.2.3 确诊后进入免费治疗程序。
表1 “锅连炕”伤残儿童筛查表
1.患儿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住地 家庭经济情况 看护人文化程度
2.患儿救治过程
烧伤时间 烧伤面积 烧伤部位 瘢痕挛缩时间 伤残后是否到医院就诊
3.患儿现有症状
头面颈部瘢痕挛缩畸形致功能活动情况
四肢瘢痕挛缩畸形致功能活动情况
双手双足瘢痕挛缩畸形致功能活动情况
躯干会阴部瘢痕挛缩畸形致功能活动情况
生长发育受限 ————有 ————无
4.手术意愿及其它问题
手术意愿————愿意 ————否
居民医保 ————有 ————无
医保报销范围————是 ————否
初步筛查日期: 年 月 日
筛查员姓名: 联系电话:
1.3 诊断标准:伤情判断参照 1970 年全国烧伤会议制订的小儿烧伤严重程度的分类标准[1]进行判定。伤残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1.4 统计学处理:调查资料数据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两组数据采用卡方检验进行差异显著性比较,P<0.05认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性别分布:1296例伤残者中,男性774例,占59.7%,女性522例,占 40.3%,男女比例为1.48∶1,男性明显多于女性,(P<0.05)。
2.2 创面处理:79例烧伤患儿伤后采用獾子油、小鼠油等土方法自行处理创面,占6.1%;186例烧伤患儿伤后在当地乡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赤脚医生处处理创面,占14.3%;1031例烧伤患儿在三甲医院烧伤专科住院接受治疗,占79.6%。
2.3烧伤程度:1031例住院治疗患儿中,轻度烧伤184 例,占17.8%;中度烧伤425 例,占41..3%;重度烧伤324 例,占31.4%;特重度烧伤98 例,占9.5%。住院患儿中以中重度烧伤最多见,明显高于其它组(P<0.05)。
2.4烧伤致残部位:4174例/次中,爪形手与指间蹼状瘢痕730例/次,占17.5%;腕关节与肩肘关节瘢痕挛缩畸形致功能障碍781例/次,占18.7%;膝关节瘢痕挛缩畸形致功能障碍614例/次,占14.7%;踝关节瘢痕挛缩畸形致功能障碍与足背部瘢痕挛缩致足趾仰趾畸形380例/次,占9.1%;胸背部瘢痕增生551例/次,占13.2%;眼睑外翻闭合不全与小口畸形363 例/次,占8.7%;颈项部瘢痕挛缩畸形致功能障碍405例/次,占9.7%;臀部及会阴瘢痕增生317例/次,占7.6%。上肢与手部伤残部位最多见(合计占36.2%),其次为下肢与踝关节及足背部(合计占23.8%),胸背部大多联合上肢或下肢同时致残。
2.5 烧伤后瘢痕挛缩时间:1296例伤残中,瘢痕挛缩时间1~3年263例,占20.3%;3~5年483例,占37.3%,5年以上550例,占42.4%。
2.6居民医保情况:206例家住城郊结合部的伤残患儿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用,占15.9%;819例伤残患儿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障费用,占63.2% ;271例伤残患儿没有缴纳城镇居民及新农合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占20.9% 。
2.7医保结算情况:根据当地医保部门相关文件规定 ,整形手术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之内,烧烫伤后瘢痕增生致功能障碍归属于整形手术范畴内,因此不予报销。
2.8评残情况:1296名调查对象中,均未在当地残联部门进行伤残咨询及等级鉴定。
3 讨论
“三十亩土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这句流传久远的民谣真实地道出了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农村地区居民对土炕的依赖,也正是这种沿袭几百年的“锅连炕”生活习俗,导致每年大约有将近3000名左右的婴幼儿掉进热锅里烧伤1,其中每年约有1500名左右婴幼儿因伤致残,致残率近50%左右。尤其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为高发季节,有资料显示小儿“锅连炕”烧伤以1~3岁年龄段最多见,结合本组调查资料结果显示,伤残儿童多为3∽15岁,与文献报道相吻合。
本组病例结果显示,“锅连炕”烧伤致残儿童男孩发病率高于女孩,这可能与男孩血液中多巴胺含量较高,流经小脑的血量丰富,因小脑血中多巴胺含量男孩较女孩高,且多巴胺可增加冲动和冒险行为,因此男孩表现更活跃、更好动,受伤几率明显高于女孩。年幼患儿掉入热锅中无自救能力,故烧伤程度与看护人是否及时发现并救出、热锅的温度、热锅中热水的多少、热锅的口径、患儿穿着衣服薄厚等有直接关系,烧伤程度越重、遗留瘢痕几率越高。
因当地乡村卫生机构、赤脚医生、患儿看护人不具备正确的小儿烧伤急救处置技能,导致本组共计265例患儿伤后因创面处理不当致加深加重,瘢痕增生几率增加,造成肢体伤残,占比20.4%。1031例患儿在当地三甲医院烧伤专科住院接受治疗,创面部分愈合出院,因患儿看护人或监护人文化知识水平有限,对小儿烧伤疾病的愈后转归认识严重不足,不安要求定期复诊,导致创面愈合后瘢痕预防不系统、不规范、不持久,瘢痕持续增生致肢体功能障碍的发生,占比79.6%。
本组调查资料显示,共计1025例伤残患儿分别享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农合医疗保障服务,共计占比79.1%;肢体瘢痕挛缩时间3年以上达1033例,共计占比79.7%,伤残时间较长,严重影响患儿肢体正常生长发育,但均未及时到大型综合医院专科行伤残肢体功能恢复手术治疗,究其原因为,当地医保政策明确规定,烧伤致残肢体功能恢复手术不属于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之内,伤残患儿若进行残疾矫正手术一切医疗费用自理。
调查中发现,本组4174例/次中,上肢与手部伤残部位最多见(合计占36.2%),其次为下肢与踝关节及足背部(合计占23.8%),分析认为,3 岁以下的婴幼儿好奇心、模仿性、冒险性意识较强,对危险事物的识别能力和经验欠缺,多为双手或双上肢爬进热锅中致伤致残。3岁以上小儿活动量明显加大,多以在炕上奔跑玩耍时不慎双足或双下肢掉入热锅中致伤致残。另外,因饭锅口径较大,锅中热水较多,若发现不及时,上肢或下肢先入并滚入热锅联合胸背部同时烧伤致残。
根据本次对”锅连炕”伤残儿童相关因素调查数据分析,作者提出如下建议措施:1.结合当前地方党委政府提倡并实施的农村地区“十个全覆盖”惠民工程,暨“居民老旧危房改造全覆盖”的大好政策,将“锅连炕”居住方式进行彻底改造,新建房屋“锅与炕”单独分开设计,不再直接连通。2.不愿进行房屋改造的居民,建议在“锅与炕”之间安装防护栏,积极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3.大型综合性医院专科医务人员积极响应国家医改新政策,专科医疗资源下沉至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室,坐诊并培训当地医务人员,使其提高对小儿烧伤疾病的预防及急救处置知识与技能。4.深入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健康扶贫政策,真正将因烧伤致残致贫、因烧伤致残返贫的困难户拖贫、脱残。5.将“锅连炕”伤残儿童纳入到当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内,启动当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持。6.建议当地政府医保部门深入到农村贫困地区调研,将整形美容与伤残矫正疾病区别开,将伤残肢体功能矫正手术列入各级医保或新农合报销费用范围之内。7.多渠道筹集资金,多方争取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各级伤残人员就业保障金、各级红十字会所属公益性基金、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减免等政策支持,帮助“锅连炕”伤残儿童尽早行伤残肢体功能恢复手术,使其家庭尽早脱贫、个人尽早脱残。
参考文献
1.邢继平,高国珍.胡日查,等.内蒙古西部地区“锅连炕”烫伤小儿4816例回顾性分析.内蒙古医学杂志〖J〗,2011.43(7):829-831.
作者单位:010000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烧伤整形科(周玉海);010010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国际部高二1班(周景怡)
通信作者:周玉海,Email:zhouyuhai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