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作业和检验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预防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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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作业和检验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预防措施

莫起志钟火军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摘要: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安装等作业中,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由于起重机械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而且工作范围较大,故具有较大危险性。在起重机械作业或检验过程中,需认识到其危险性。本文对起重机作业和检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探究,并对作业和检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出了预防措施。

1.引言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式,通过起重吊钩或其他吊具起升、下降,或升降与运移物料的机械设备。起重机械种类繁多,作业环境复杂,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并且大多数需要在较大的范围内运行,检验人员在起重机械检验过程中,作业人员在起重机械作业过程中常面临诸多危险因素,时刻威胁着他们的人身安全。

2.起重机械作业和检验中存在的危险源

2.1坠落事故

坠落事故分两种,一种是吊载、吊具等重物坠落造成的;一种是人员从起重机体等高空处坠落至地面的摔伤事故,也包括工具、零部件等从高空坠落,砸伤地面人员的事故。起重机械作为应用广泛的机械设备,在搬运物料时,经历上料、运送、卸料及返回原处的过程,工作范围较大,危险因素很多,稍有疏忽就会发生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的事故。根据《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规定,起重机检验需要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和动载荷试验。带载试验过程中容易发生脱绳、断绳和脱钩状况,这会导致重物脱落砸伤或者吊装绳索甩伤检验人员。

部分起重机械的检验项目需要登高,比如桥式起重机的大小车轨道项目检验,需要通过爬梯或者作业平台到轨道上方,若起重机突然启动或者遭到其他作业的起重机撞击造成晃动,检验人员容易失稳从高空坠落地面受伤。在高空起重机上检验测量时,还会因为不小心,使检验仪器设备从起重机机体上滑落,造成砸伤地面人员和及其设备等事故。

2.2电击事故

起重机械大部分处在有电的作业环境,电击伤亡也是发生在起重机械检验过程中常见的伤亡事故。主要分为室内检验电击事故和室外检验电击事故。室内起重机的动力电源是电击事故的根源。从起重机自身的电气设施角度看,发生触电事故多为起重机电气系统及周围相应环境缺乏必要的触电安全保护。比如绝缘损坏,接地系统故障,或者地面操作的起重机其操作手柄未采用安全电压控制,起重机馈电的裸露滑触线未做防护设施,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检验过程中电击事故的发生。

室外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虽然很多都是非电力驱动,但由于其作业场所往往有裸露的高压输电线,出现的触电事故并不少见。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将军北沟棚户区改造工地曾发生一起汽车起重机电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发生时,汽车起重机司机田某将起重机支在针织干线6KV高压线下吊运预制板。当第3次吊运预制板时,汽车起重机吊臂碰到高压线上,吊臂下摘钩人员林某当场被电击死亡,另1名摘钩人员万某受伤。这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作业现场有高压输电线,并且没有核实是否停电,现场指挥混乱,起重机吊臂触及高压输电线,使机体连电,造成人员电击。

2.3挤伤事故

挤伤事故是指在起重作业或者检验中,作业人员或检验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伤亡事故。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机械现场作业人员或者检验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现场缺少安全监督人员。上海市闵行区上海重型机器冶铸厂发生过一起桥式起重机挤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时,上海重型机器冶铸厂行车工陈某及其徒弟黄某一起到仓储科东北处行车平台上准备作业,发现起重机走道门没有与平台位置对准,致使人员无法正常进入。黄某从行车轨道上进入起重机操作室后驾驶起重机向东行驶,以便于平台位置对接。但在驾驶过程中,未能将起重机与平台对接,向东越过了平台位置。陈某叫黄某往西开,当起重机驶近平台位置时,陈某打开起重机操作室外走道防护门,起重机电源自动断开,由于惯性致使起重机向西滑行,陈某颈部被起重机操作室北侧外壁上凸出的窗式空调机挤压在平台西侧的水泥柱上,当场死亡。这个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陈某和黄某没有有效沟通,起重机停位不准,陈某擅自打开防护门急于进入操作室外走道,导致起重机上电气联锁保护装置跳闸,在惯性作用下,起重机继续滑行,造成陈某挤压致死。

案例中的事故是属于机体与建筑物间的挤伤事故,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四种形式。第一,吊物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的挤伤事故。造成这种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吊物放置方式不当,放置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吊物突然倾倒。第二,吊具或吊物与地面物体间的挤伤事故。造成此种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备操作不当,运行机构速度过快,吊物产生较大惯性;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第三,机体回转挤伤事故。这类事故多发生在室外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在回转时配重部分易将作业人员或者检验人员撞伤,或把上述人员挤压在起重机配重与建筑物之间。这类挤伤事故主要是由于作业人员或者检验人员站位不当造成。第四,升降设备的挤伤事故。这类事故主要是由于作业人员或者检验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被挤压在轿厢、吊笼与井道壁、井架之间而造成挤伤的事故。

2.4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指在起重作业或者检验中,作业人员或检验人员与机械运动部件接触引起的碰撞、夹击、剪切、卷入、碾压、绞、割等形式的伤害。起重机械有很多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还有往复运动的部分,如大车、小车、卷筒等,都有可能对作业人员、检验人员造成机械伤害。黑龙江省哈尔滨红光环保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曾发生过一起桥式起重机挤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时,该公司焊接车间检验维修人员鲁某、毕某及桥式起重机司机孔某,正在一起检修起重机主卷筒钢丝绳缠绕在主卷轴与减速器之间的故障,鲁某在驾驶室控制起重机,孔某站立在起重小车上主起升机构卷筒与传动轴之间,毕某隔着卷筒站在孔某对面,孔某负责检修。当孔某指挥起重机升降时,传动长轴及主卷筒旋转,联轴器制动轮外露的连接螺栓挂住孔某的裤角,使孔某身体失去平衡向前扑倒在旋转的主卷筒上,连接螺栓带动起裤角及小腿继续高速旋转,致其双小腿骨折,头部磕碰到卷筒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发生原因是鲁某、毕某违章带电进行检修,而且安全意识淡薄,起重机启动时,孔某站在危险区域。带电维修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当然,带电维修也分主观和客观,事故案例中的检修人员时主观带电维修。客观带电维修是指检修人员切断电源,但是未挂不准合上警示牌,且没有设专人监护,维修过程中有其他不知情人员合上电源,导致起重机械突然启动造成事故。除了事故案例分析的原因外,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还有以下五种。第一,机械传动部分缺乏安全防护装置。《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都对起重机械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要求设置防护罩、防护栏。因为这些外露危险部位缺乏防护措施,人一疏忽误接触这些部位,很容易造成事故。第二,电源开关设置不合理,设置在不容易操作的地方,有紧急情况发生不能及时断电停车。第三,任意改造起重机械。第四,任意进入起重机械运行危险区域干活、借道或者拣物等。第五,未经培训或者无资质人员上岗或者无关人员乱动起重机械。

3.起重机械作业和检验中的防护措施

检验人员和作业人员需加强安全教育,认识掌握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的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针对分析的四种不同的危险源,依次有以下具体的预防措施。

防止坠落事故的措施:(1)根据现场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2)吊载前检查吊钩是否磨损或者有无裂纹变形,钢丝绳是否正常,起升高度限位器是否有效。(3)登高前确保梯子牢固可靠。(4)疲劳过度、精神不振人员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防止电击事故的措施:(1)地面操作起重机按钮盒采用安全电压,干燥环境为48V,湿润环境为24V。(2)加强裸露带电部分的防护,如馈电的裸滑线等。(3)保证接地的可靠性。(4)保证绝缘的可靠性。(5)保证起重机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确保安装在起重机械上的防触电安全装置可发出有效警报。

防止挤伤事故的措施:(1)加强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2)强化现场安全监督,实行系统安全管理。(3)起重机械启动时,应有警报提示,相关人员注意站位,严禁在危险位置逗留。

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2)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部件安装可靠的防护装置。(3)检修设备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专人监护制度。(4)起重机械开关布局合理,便于紧急情况断电停机。

4.结束语

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在国民经济中起到重要作用。然而近些年来,有些人员忽视了起重设备的危险性,以至于酿成起重机械的某些严重事故,伤害人身健康并且损失财产。由此可见,无论是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或者检验人员,在进行起重机械作业或者检验时,都应严格遵照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从安全防护的角度来讲,相关人员也应当拟定明确的安全防护规定,确保从根源上杜绝起重机械安全事故。企业和个人也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这样才能更好的预防、控制事故。

参考文献:

[1]王福绵.起重机械技术检验[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0.12.

[2]吴旭正.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5.7.

[3]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