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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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标准在离婚诉讼中居于重要地位。感情破裂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包容性,应以婚姻关系破裂标准取代感情破裂标准,在列举离婚理由时应尽可能扩大范围,以增强司法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