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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当前社会经济及科技不断发展,电动汽车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及,为人们生活提供了很大帮助。由于电动汽车是以电能为驱动能源的,为能够使电动汽车得到进一步普及,并且使其更好应用于人们生活,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是必须要解决的一项任务,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方面,应当积极选择科学合理模式,从而使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能够得到较好效果,从而使其能够更好服务于电动汽车使用及发展,使电动汽车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
1充电桩建设与运营现状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12月,其联盟内成员单位共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253074个,其中交流充电桩109584个、直流充电桩77437个、交直流一体充电桩66053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8074个,2018年3月同比增长62.0%。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充电桩数量前十名分别为:北京39505个、上海33200个、广东31370个、江苏25348个、山东19937个、浙江12356个、天津11317个、河北10965个、安徽10710个、湖北7103个。2016年7月,随着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私人随车配建充电桩的配建率由2016年7月的77%上升到2017年11月的88%。2015~2020年,我国共需要新建充电站1.2万座,其中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的充电站分别为3848、2462和2438个;到2020年,我国的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的保有量将分别达到20万、30万、20万辆。按此数据计算,每个公交车充电站需服务52辆新能源公交车、每个出租车充电站需服务122辆新能源出租车、每个物流车和环卫车充电站需服务82辆新能源物流和环卫车。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划,未来5年充电设备总投资将超600亿元。国内相对规模化运营商(运营充电设施数量大于1000个)数量13家,其中以国网、普天、南网为代表的央企,上汽安悦、比亚迪为代表的车企,以及特来电和星星充电为代表的民营企业构成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三大投资主体。
2国际主流的3种充电桩运营模式
目前国际上主流的充电桩运营模式有3种分别为:第一是以政府为中心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第。是以电网企业为中心的运营模式;第三是以电动汽车生产商为中心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3种模式各有利弊。
2.1以政府为中心的运营模式,顾名思义就是说电动桩的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投资,政府作为主持者,联系汽车生产商、电网企业、设备供应商来建设电动充电桩。此模式适用于电动汽车发展的初期阶段,对于运营经费较大的不适用。电动充电桩的运营初期所建设的充电桩较少,政府出资投到建设上的资金较少,这样在政府的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下,电动汽车的早期商业化发展很快得到提升。但随着电动汽车生产的发展,所要建设的电动充电桩越来越多,政府要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政府仅有的财政难以支撑。
2.2以电网企业为中心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是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资金来源是以电网企业为主。电网企业为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负责主体,所建设的充电设施具有完全商业化的性质。适合汽车商业化规模较大、有固定的充电用户、投资的渠道通畅。电网企业在投资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过程中有较好的技术支持、能源供应、网络传输优势。但相比之下也存在缺点,比如电网企业没有较为稳定的终端客户,会出现盲目投资的现象,而且电网企业也没有相关的经验,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会走不少弯路。
2.3以汽车生产商为中心的充电桩运营模式是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汽车生产商,汽车生产商是建设中的主要负责主体。汽车生产商为了提高销量,自己出钱建充电桩来刺激消费者来提高成交量,达到最终双赢的目的。大家所熟知的通用、丰田都是自己出资建设充电桩的企业。此模式适用于已经成熟化的电动汽车生产,基础设施、商业化条件各方面都很成熟的条件下生产商把充电桩作为一种售后服务来吸引消费者,巩固消费人群的稳定。但是充电桩的需求量增多,汽车生产商在技术、能源供给方面就会吃力,不利于达到双赢。
对于以政府为中心的运营模式来说,其不足之处是电动汽车生产的发展对充电桩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的投入资金也会越来越多,这样市场的竞争也会越来越大,建设的效率就会变的越来越低;对于以电网企业为中心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其不足之处是客户的不稳定性,电网企业在对充电桩的建设中,往往只关注客户的存在而忽视了充电桩本身的建设;对于以汽车生产商为中心的充电桩运营模式其不足之处是对充电桩的需求。汽车生产商在很多方面都能够达到双赢,但是却忽视了充电桩的内在需求。
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最适合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运行方式是电网和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共同为建设充电桩,如电网企业可以提供充电桩需要电力,以及消费群体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更多的理解,组合,可以选择适当的位置,充电桩建设,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这种运作方式,本身是从客户的需求、市场的需求的实时分析,进而形成合作,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间的双赢合作,所以双方的合作,在成本、风险和收益分配,电网企业负责充电桩的施工技术、成本和风险,并为用户安装充电桩电动车生产企业的需要,使电动汽车后,两精诚合作,可以更好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电动汽车的正常使用,方便消费者。
3充电桩运营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1)充电桩利用率低。除去公交等专用充电站,目前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比较低,按一年额定的功率下,工况,折合利用小时数计算下来只有12%。要想提高充电桩利用率,在电动汽车越来越多的前提下,有必要在政府部门的协调指导下优化充电设施建设布局,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的效率和水平,重点加强对城市公共停车场、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等地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速度。(
(2)充电桩质量及运营质量不高。现在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众多,一批水平差的已在2016年、2017年被淘汰了。各运营商有必要全面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维护水平,加强资源保障;整车动力电池企业要高度参与充电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严格落实“2015版标准”——充电桩接口和通讯协议的标准。加快大功率、无线、智能充电,高效换电等研发应用,切实提升电动基础设施的充电保障能力。
(3)互联互通标准不统一。促进充电设施、充电服务平台、充电服务平台还有车联网平台通信协议标准。开展电动汽车传导大功率充电技术研发和标准研制工作。研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电网互动标准体系。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国际标准化工作。
4结束语
我国电动车产业发展如火如荼,由于各地区经济差异的存在,充电桩建设进程也不尽相同。本文分析了充电桩建设与运营现状,国际主流的3种充电桩运营模式,并对运营存在的问题做了探究,并尝试给出了几点可行性建议。为了电动车产业更好的发展,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实际因素,选择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式,让充电桩更好地为电动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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