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忠建(云南省丘北县妇幼保健院663200)
【中图分类号】R1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32-0275-02
【摘要】目的分析全县54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提出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方法根据国家三网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实行“3+1”模式收集上报,对201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评审。结果5岁以下儿童死亡54例,死亡率为8.34‰;婴儿死亡40例,死亡率为6.18‰;新生儿死亡29例,死亡率为4.48‰;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为早产或低体重、肺炎、出生窒息、意外窒息、腹泻、先天性疾病为主。结论加强5岁以下儿童保健(特别是围产期保健)及提高产儿科质量水平是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死因分析干预
本文回顾性分析我县201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评审引起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达到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目的。
1资料与方法
1.1监测对象2010年丘北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1.2方法根据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调查表、病历,组织妇产科和儿科专家进行死亡评审。
2结果
2.1基本情况2010年全县出生活产数6470人(男3372人,女3098人),均为本地户口。
2.2监测结果
总体情况: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54例(均为本地户口),死亡率为8.35‰,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47个百分点。
2.2.15岁以下儿童死亡性别构成
5岁以下儿童死亡男性与女性平均相等,婴儿及新生儿死亡男性略低于女性。
2.2.25岁以下儿童死亡年龄购成
1—4岁儿童死亡数占25.93%,婴儿死亡数占74.07%;新生儿死亡占婴儿死亡的72.5%,早期新生儿死亡(7天内死亡)占新生儿死亡的72.41%。
2.2.3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亡原因
全县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亡原因依次为:肺炎14例,占25.93%;出生窒息8例,占14.81%;早产或低体重儿8例,占14.81%;意外死亡5例占9.26%(交通意外2例,跌落1例,溺水1例);腹泻4例,占7.41%;意外窒息3例,占5.56%;先天性的心脏病3例,占5.56%;高热待查3例,占5.56%;先天异常(肠外露)1例,占1.85%;脑膜炎1例,占1.85%;脑积水1例,占1.85%;黄疸型肝炎1例,占1.85%。
2.2.4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别死亡率
早产或低体重死亡率为1.24‰;肺炎死亡率为2.16‰;出生窒息死亡率为1.19‰;腹泻死亡率为0.59‰;意外死亡率为1.24‰;先天性心脏病死亡率为0.46‰;先天异常死亡率为0.15‰;其它死亡率为1.24‰。
2.2.55岁以下儿童死前保健服务情况
1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地点构成死亡的54例儿童中,有5例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分娩,占9.26%,有27例在乡镇卫生院分娩,占50%,有18例在家中分娩,占33.33%,有3例在途中分娩占5.56%,有1例在村卫生室分娩,占1.85%。
Ⅱ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构成
5岁以下儿童死亡在医院的比例为22.22%;死亡家中及途中的比例为77.78%。
2.2.65岁以下儿童死前诊断级别
5岁以下儿童死前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有14例,比例为25.92%;在乡村级就诊的有15例,比例为27.78%,未就医的有25例,比例为46.3%。
2.2.75岁以下儿童死前未就诊原因
有25名儿童死前未接受过任何医疗保健服务,占死亡数的46.3%;在死前未就诊的死亡儿童中:来不及送医院的有12例占48%,风俗习惯的有2例,占8%,家长认为病情不严重的有9例,占36%,其它的有2例,占8%。
2.3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原因
2.3.1家庭成员内部因素对孕产期保健及儿童保健意识不高,缺乏对儿童(特别是新生儿)病情变化特点知识,所以不能预知疾病的严重后果,以至延误抢救时机。
2.3.2医疗保健系统影响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
评审的24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有17例是在乡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治疗过,在乡级治疗的占50%以上,在县级治疗过的仅占16.67%;早产或低体重死亡率最高,其次是出生窒息,这充分说明了乡级医疗机构在救治早产或低体重儿及出生窒息方面的能力较弱。
3分析讨论
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降消”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实施免费住院分娩以来,为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比往年明显下降。
3.2早产或低出生体重、肺炎、出生窒息,腹泻仍然是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其次是意外窒息及意外死亡。提示我们,加强孕产期保健,提高县乡级产儿科质量,做好新生儿出生窒息抢救工作,是降低新生儿死亡的关键。
3.3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儿科专业人员匮乏,资源不足,专业知识和技能偏低,急救能力薄弱是影响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
4干预措施
4.1强化县乡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县乡医疗保健机构的联系沟通,定期核对各乡镇出生和死亡数字信息,并定期反馈,使监测数字能真实准确反映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4.2加强乡级监测人员培训,认真学习省州下发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评审方案》及相关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及监测质量。
4.3提高产科质量,减少出生窒息的发生。加强乡级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提高诊治水平。
4.4建立和完善县级新生儿科建设,增强设备,开通危急重症儿童抢救绿色通道,提高救治成功率。
4.5提高乡级低体重及早产儿的救治能力,有效降低新生儿死亡。
4.6提高医疗文书书写质量,病历要求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及时。
4.7凡在医疗机构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均要复印完整病历资料上报,以便评审。
参考文献
[1]张宁,罗志明,吴丽萍,222例围生儿死因分析及干预措施《中国妇幼保健》杂志社,2006年7月第21卷第14期1983~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