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造价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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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造价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

张娜1李斌2

摘要:从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招投标阶段的控制途径、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浅谈建设工程造价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控制途径。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实施过程;问题;控制途径建设工程造价是项目决策的基础,是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依据,是评价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可见建设工程造价的重要性。但是建设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这里就如何通过有效的控制防止问题的发生提出几点浅论。

1招投标阶段

1.1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招标过程中,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建设资金,利用施工单位急于拿下工程的心态,在招标工程中任意压价,导致工程造价严重失真。使得个别施工单位通过低价中标,而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增加现场签证及技术变更,以获得额外收入,或干脆偷工减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来蒙混过关,留下质量隐患。

1.2招投标阶段的控制途径

加强工程招投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二是不断提高标底的编制质量和评标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防止压标或低价抢标;三是严格禁止招标人利用施工企业“找活”心切的特点,人为地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和提出垫资施工等条件;四是标底的确定原则上应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可图,达到双赢的目的。在评标过程中,应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设备状况、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以便选择一个既能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又能保证工程按质按时完成的中标单位。

2施工阶段

2.1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购、储存量计算不科学,不能很好地掌握采购时机,由于建筑市场目前还比较混乱,材料采购价格失真,不法分子从中渔利,也使得占建安工程成本约70%的材料费用失去控制;在施工组织方面,多数施工企业还一直沿用老办法,现有的人、财、物没能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造成大量浪费,从而导致工程造价提高;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较高利润。

2.2施工阶段的控制途径

(1)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2)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格,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理、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量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3)严格现场签证管理,随时掌握工程造价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程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来带非常大的麻烦,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4)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加强投资控制。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必须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协助施工方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人、财、物,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质量。施工中遇到问题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选择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克服盲目指挥造成的浪费,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特别是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员应与经济人员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3竣工结算阶段

3.1竣工结算阶段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调查资料显示,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审查核减率一般在20%左右。

3.2竣工结算阶段的控制途径

(1)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削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

(2)对工程量的审核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要求施工企业报送相应的工程计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细表的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和材料用量明细表,这样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进行计量审核。其次,在结算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项目的单价、结算书中分项工程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

(3)要注意的是,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调整。在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4)在竣工阶段,按有关规定编制竣工结算,计算确定整个项目从筹建到全部竣工的实际费用。较先进的结算方法是在结算中按照国际惯例,采用调值公式,即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双方商定的调整因素,同时明确哪几种物价可以波动,且波动到什么程度才同意调整。一般控制在合同价的正负5%左右,在该范围内变动时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在5%~20%之间,由承包方负责10%,发包方负责90%;超过20%以上时应另签合同条款。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承包方的积极性,使之最大限度地在施工中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控制工程造价。

(5)注重资料归集和整理。施工期工程造价控制属于过程控制的范围,此期、汇总。除此之外,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合同约定内容在工程竣工后均会以货币形式体现。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各类费用的归集和整理,对于工程竣工结算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是促进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是促使人力、物力、财力这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对促进和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