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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业主对工程项目的委托和施工企业承接工程任务的法律依据,是工程项目各参加者之间经济关系的调节手段,是工程施工和管理的要求和保证。因此,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本文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问题,谈了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解决方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都围绕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他们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履约的过程。目前,建筑工程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加强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1、建筑市场还不够完善规范。我国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完善,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存在着大量不规范的交易行为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业主提出的合同条件过于苛刻(如要求承包商垫资、盲目压价、制定不平等合同条款等),使承包商处于劣势地位,业主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缺失,承包商不敢提出合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也采取违法行为承揽工程,使工程质量大幅下降,如采用行贿方式、哄抬承包价格、偷工减料、擅自分包或倒手转包等造假行为,都给工程造成了隐患。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法制观念。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对《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不熟悉、轻视合同的法律意义,造成合同发生纠纷后,企业要耗费大量精力去处理,严重影响经营效益。具体表现在:缺乏合同意识,对合同管理不重视,对合同条款和内容不认真研究,发生争执索赔时才亡羊补牢,顾此失彼,还有存在阴阳合同现象;合同管理不规范、不专业,缺乏严格科学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对索赔管理不够重视,施工方发生纠纷时,采用索赔策略的积极性不够,甚至被要求不准索赔;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到位,管理不严,使合同管理得不到人力资源上的有力保障;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将签订合同作为施工事后选项,往往在付款时才补签合同,一出现纠纷现象,将很难明确当事双方的权责利,带来项目实施的隐患。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解决方法
1、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合同管理日益重要,提高其业务素质即使首要任务,也是迫切需要,应当着重做好3点:第一,通过竞争招聘和公开考评选拔人才,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将符合合同管理岗位素质条件要求的优秀人才安置到该岗位;第二,加强相关的职业教育培训,企业在职业培训之余,还要选拔一定干部进入相关院校深造,并进行相关专业的考试,还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合同管理岗位从业人员水平进一步的提高;第三,建立并明确岗位责任制,对于合同管理人员,明确其权责利并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者进行奖励,通过建立并明确岗位责任制,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制水平。
2、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和健全。完善和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从组织网络层面,合同管理机构应当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在企业各个角落和层次上都要能服务于企业合同管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合同管理专治部门,项目部应当设置合同管理岗,法律部门如有设置,应当配合并以法律业务服务合同管理部门。从制度网络层面,第一,企业应当在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每个环节,都应当建立健全具备可操作性的制度;第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当覆盖到企业的各个层面,总部负责总制度,分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合同制度,项目部可以做一些细节上必要的补充。完善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不仅要紧密结合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而且还要定期检查企业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市场和管理的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还需进行必要地调整,不断完善。
3.采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好的、标准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有利于防止合同管理人员法律和语文能力不足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责任,解决纠纷。我国建设部和工商局推荐的示范文本,是根据菲迪克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结合我国建筑业总接待经验教训编写出来的,具有全面严谨准确的特点,即使不使用示范文本,也应该在审查时结合示范文本加以对照,防止有歧义和错漏产生。同时,还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管理的指导支持、监督管理,提前预防诈骗行为和无效合同,协调合同主体间关系,提高合同的执行和履约率。
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的过程管理
1、投标阶段。在投标阶段就应该开始对相关的合同进行总体策划,只有投标成功,才能获得施工合同,投标阶段的决策,对施工方能否中标,中标后能否保证效益等有重大影响,该阶段的决策体现了企业的根本利益和战略经营方针,所以需要进行这些具体工作:对招标项目信息要全面了解和跟踪;了解掌握招标人的信誉、实力等方面;对招标条件进行分析,分析招标内容和规则、要求,了解招标风险;对招标工作的日程进行分析,对现场踏勘、标前预备会等重要环节要牢牢掌握;分析工程技术文件,进行图纸审查。
2、谈判阶段。合同获得中标资格后,当事双方就应当以具体的承包合同等细节进行磋商,这是为了完成最终施工合同的最有效途径。建筑施工合同谈判的特点:由于建筑施工过程的长期性,合同谈判就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样才能做好变更调整的准备;建筑施工合同履行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造成诸多风险因素,所以在合同谈判时应当对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建筑施工谈判是存在较大难度的,既是门科学也是门艺术。在合同谈判中,应当秉持如下几点原则:合法性原则、利益原则、书面原则、预见性原则。合同谈判应当做好的准备工作有:收集整理资方及项目的各种背景材料;分析研究数据;甄选合同谈判人员,谈判人员应当诚实可靠、业务能力过硬、形象较好,同时应当细致研究合同条款,知己知彼,灵活有策略,提高谈判成功概率。
3、履约阶段。履约阶段是按照合同圆满完成施工任务,如果履约阶段管理不善,也不会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所以履约阶段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对项目部和分包商进行监督,促使他们按合同施工,
做好各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跟踪合同实施情况,收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和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理合同变更;处理日常的索赔与反索赔;
进行合同交底,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合同文件管理组织;工程过程中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并完善报告和行文制度;进行合同诊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施工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成为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只有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真正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才能为企业自身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才能使企业自身在激烈的行业竞争间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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