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犇犇朱津伟
苏州招商南山地产有限公司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国内工程项目管理行业也获得更大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也不断向着新的方向进行探索,形成了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战经验。本文从首先对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形式进行了简单的阐述,进而着重对国内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形式的相关问题进探讨。
关键词: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形式
一、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形式
工程项目管理指的是在业主的委托下,由具有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的企业和单位对项目开展的过程实施全过程、或者针对项目的某个阶段进行的管理活动。而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指的是在实施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采用的方式和方法,也包括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承担方式,也就是决定由谁、通过怎样的方式对项目实施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形式直接影响到项目管理的成效。
具体的说,工程项目管理中包括现场管理、合同管理、要素管理和信息管理几个组成部分,这几个管理内容共同组成了统一的项目管理结构。现场管理指的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统筹安排,管理对象包括参与工程项目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同时也要开展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合同管理主要是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进行监管,是取得委托方对管理成果确认的依据;要素管理指的是对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要素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相应的要素处在合理的位置上,并且发挥各自的作用和协作功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信息管理则是针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这其中不仅包括各种要素,同时也包括项目生产企业的内部信息、项目所处的外部环境信息等等,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应用,可以实现对工程项目信息的有效收集与分析,并且以此为依据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多参考和保障。
二、我国国内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形式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工程项目管理领域也逐渐适应市场,走上市场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并且在我国工程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在我国正式成立,为工程项目管理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国内在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方面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工程项目的问题
在国内工程项目管理行业中,对于建设单位管理工程项目的问题始终存在争议,因为建设单位本身具有工程管理的资质和能力,而且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没有规定不能由具有管理能力的单位对自己的工程还进行管理,很多大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投资企业都不仅拥有项目的建设权力,也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事实上,这种建设单位自己管理工程项目的问题与我国以往的自营方式并不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在建设项目的管理权方面,仍然需要更多、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序开展。
2.设计单位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问题
在我国国内建筑市场,设计单位除了基本的工程项目设计,还需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预测和研究,而这种设计单位参与、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问题是普遍的存在的现象,也是国内存在较多争议的问题。当设计单位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一方面是由于建设单位本身承揽了设计和监管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对自己设计的项目进行监管。也就是说,除了业主之外,还有设计单位参与到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理工作中,这对设计院的工作造成了更大的负担,同时这种组织形式也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设计单位对于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参与,可以随时了解工程的进度,判断工程是否完全符合设计者的意图,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但是,由工程设计人员亲自对工程进行监理,与FIDIC里的工程师从事项目管理的做法十分类似,这在国内的建筑工程市场并不多见。
3.建设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问题
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这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多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因此需要成立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这是建筑产业分工和优化的成果,也是工程项目管理行业作为一个独立行业开展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志。建设监理制度的构建,使工程项目管理独立于工程设计和施工而独立存在,可以保证项目管理的客观性与科学性,而且这种管理模式符合建筑市场的发展规律,是业主方工程管理的主流方式。建设监理从本质上说仍然属于工程项目管理的范畴,但是我国国内建筑市场对于二者的认知程度却不同,业主普遍将项目管理工作委托具有承包资质的设计院,显然没有将建设监理划入到工程项目管理的范畴内。
国内对于建设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分别对待的现象由来已久,这与我国建设监理的基本工作职责范围有着重要的关系,因为国内的建设监理工作集中于对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督,却没有从全过程、全方位的视角上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同时,监理企业也具有实施全过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但是由于大部分建设单位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不愿将投资控制等重要的权利交给建立单位。因此,国内建筑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对建设监理进行正确定位,将其定位于全面的、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同时对我国固定资源投资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究,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全面的约束与管理,才能促进建设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市场需求获得满足。
4.管理承包尚在我国的引入
近些年来,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日益频繁,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这对于我国国内的工程采购模式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且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实现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在我国国内的有效运用,是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管理承包商的引入也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管理承包模式和管理承包商的引入,是国内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也是传统工程总承包商工作重心转移的重要标志。从我国国内建筑市场中工程项目管理的情况来看,管理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确的问题较为严重,对于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体系的构建显得较为混乱,这也是影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成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参与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可以实现与国际建筑市场的接轨,而且可以通过管理承包商的引入,促进我国建筑产业结构的优化,逐渐实现由大型承包商承担项目管理与优化的组织形式,这将极大的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对于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有着直接的影响,而我国在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形式的构建方面,应当在结合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的成功检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形式,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保证,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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