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宪法》的“版权与专利”条款,1790年美国制定了联邦《版权法》。美国实行两级并存的立法体制,联邦和各州都对版权有立法权,如1976年以前,美国联邦《版权法》对未发表的作品不予保护,而各州普通法却给予保护。联邦法以成文法为主,而州法则大多以判例为主。
中国版权
200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