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国家缓刑制度起源于英美两国,该项制度的诞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缓刑的雏形出现;第二阶段,正式的缓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第三阶段,成文的缓刑法产生.大陆法系国家的缓刑制度首创于比利时.我国的现代缓刑制度则是法律移植的结果.
金陵法律评论
200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