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华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526060
摘要:桩身完整性检测中,钻芯法与低应变法各有特点,在工程建设中应用均比较广泛,将两种方法进行科学对比,找到二者之间同异性,可为工程建设检测方法的科学选择提供重要依据。本文对两种检测方法进行对比分析,找到两种方法的特点与适用范围,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为有关部门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灌注桩钻芯法;低应变法;案例剖析;地质构造
引言:灌注桩钻芯法在地基检测中应用广泛,具有可靠性高、适用范围广等特点。但钻芯法检测对施工技术要求比较高,需要加强技术监管。低应变法是一种快速、高效的检验方法,但在适用范围上具有一定局限性。本文结合实际工程施工案例,对两种方法应用效果、应用情况等进行了客观分析,具体如下。
1.工程实例分析
在广东省某结构框架厂房桩基施工中,以低应变法及钻芯法对其进行了检测,并对两种检测方法的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该工程结构建筑面积为11692m²,建筑层数为两层,属于大型工厂桩基施工。在设计方案中,基桩类型为冲孔灌注桩,灌注桩直径为1200mm,设计桩长为15m~25m,承载力特征值为2500kN,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总桩数为62根。以抽样检测法对基桩进行了检测,选出检测样本3根,基桩编号分别为12#、34#、58#,应用检测方法为钻芯法、低应变法[1]。
在检测之前,对工程地质情况进行了勘察及分析。经过勘察可知,施工场地最上层土层为素填土,土层深度为0.8m;第二层土层为粉质粘土层深度为0.8m~7.4m;第三层土层为微风化灰岩,隐晶质结构,裂隙稍发育,土层深度为7.4m~26m。在完成地质勘察工作之后,进行整体工程检测方案设计,并对其进行了检测,具体如下。
2.低应变检测法
低应变检测所使用仪器为武汉某公司生产的基桩动测仪,在检测过程中,以广东省标准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为依据,按照相关要求以及规定,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表1所示。
表1桩身结果完整性结果表
3.灌注桩钻芯法
在本次钻芯法检测中,应用钻机设备为北京某公司生产的油压钻机,单动双管钻具,金刚石钻头,在该工程桩基检测中,以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为依据,并按照国家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执行,经过检验之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检测结果如表2所示。
表2钻芯法检测结果表
4.方法对比与分析
经过对比之后分析后得出,通过钻芯法检验的三根桩桩身完整性均为Ⅱ类桩,满足设计要求,桩身混凝土胶结情况较好。以低应变法对三根桩的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12#、58#桩的桩身完整性均为Ⅰ类桩,34#桩为Ⅲ类桩,三根检测桩桩底均嵌入岩石内,由检测信号反馈信息可知,低应变检测信号波速分别为3731m/s、3684m/s、3685m/s。对两种检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之后得知,信号波速取3700m/s在该工程中更加适宜。
以下是两种不同检测方法对检测桩桩身完整性的检测结果[2]。
钻芯法检测结果表明,12#桩桩身混凝土芯样表面存在明显蜂窝麻面且桩底存在厚度41mm的沉渣,低应变法检测结果在相同位置未发现缺陷且未能检测出桩底沉渣情况;在34#桩检测结果分析中表明:低应变法检测中,34#在桩身5m深度处发现同向信号,而钻芯法在相同深度位置处芯样未发现明显缺陷;48#桩身完整性检测中,其检测结果与12号检测结果大致相同。
经过对检测结果对比分析后可以发现,两种检测方法在应用效果上具有互补性。低应变法的适用范围具有一定局限性,对比灌注桩钻芯检测法,其难以检测出桩身存在的轻微缺陷,桩底沉渣情况也无法验证。其检测优势在于成本低,速度快,其中波速取值对检测结果判定有直接影响,需要检测人员参考当地波速经验值。灌注桩钻芯法与低应变法相比较,其检测结果更为直观,可对桩身混凝土质量进行验证,但该检测方法也有其局限性,钻芯法检测结果通过钻取的混凝土芯样及岩石芯样进行判定,无法全面检测桩身质量,且相对低应变发而言,钻芯法检测结果无法反映桩身直径变化情况。对比两种检测方法,各有其优点与缺点,需在科学判断基础上结合实际工程情况对两种检测方法进行科学应用[3]。
结论:总而言之,经过对两种方法案例应用分析之后可以得出,两种方法之间存在明显互补关系。低应变法检测结果不够直观,在某些特殊位置的检测上存在不足,但检测效率比较高,可对桩身直径变化进行检测,需要检测人员加以重视。灌注桩钻芯法在检测结果上更加直观,但对施工技术要求比较高,且无法全面验证桩身质量及难以反映桩身直径变化情况。
参考文献:
[1]吴亚铮.浅谈混凝土灌注桩钻芯法与静载荷法试验结果的对比[J].建材与装饰,2018(01):58-59.
[2]谢代纯.基桩钻芯法与孔内摄像技术综合应用案例——以某桥梁灌注桩偏移检测为例[J].福建建筑,2017(03):85-87.
[3]李志光.浅谈静载试验结合钻芯法检测钻孔灌注桩承载力的应用[J].建设科技,2016(11):14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