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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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我国民间组织与国际上一般所称的非政府组织有类似之处。依照民政部门的管理规定。我国民间组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团体,另一类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多年问。我国社会团体增加了33倍,可谓“爆发式增长”。据2002年8月26日《学习时报》载,全国性社团从不到100个增加到1800多个,地方性社团从6000个左右增加到20万个左右(1989年后我国政府对各种民间组织进行了重新登记清理。其数量减少到18万多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70多万个。县以下的各类民间组织至今没有正式的统计数字,但保守的估计至少在300万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