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管理与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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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管理与认识

陈凤娟

【中图分类号】R45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2-0129-01

从最新的统计资料表明:全世界大约有3亿5千万乙肝病毒携带者(ASC),我国占世界总数的1/3即1亿2千万。按我国人口平均算来大约是每100个人中就有9.7个携带者即9.7%。世界上流行比较高的地方:中国、东南亚(泰国、印度)、非洲等,日本、欧美国家所占比例很低,大约1.5%~2%。近五年统计表明,我国被乙肝病毒感染过的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7%左右,实际成为携带者仅为9.7%。这意味着人群中每10人就有1人是ASC,这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医疗问题,他同时会带给我们诸多的社会问题。

1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定义

HBsAg,即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如果人体血液经免疫学检查HBsAg为阳性,而没有任何肝炎的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也属正常,并经过半年医学观察未发现异常者,医学上称这种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ASC)。

携带者有无传染性:“两对半”就是五项乙肝化验指标的俗称,是检测乙型肝炎最常用的血清指标。化验单上常可见到这五个项目: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人体感染了乙肝病毒后,检测血清五项指标,最常见的模式有:

HBsAg(+)→HBeAg(+)→抗-HBc(+)→病毒高复制型[病毒在体内复制迅速,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既“大三阳”]。

-HBs(+)和/或抗-HBc(+)为不传染型,说明病毒在体内基本被消灭,人体具有一定的抵抗力,近期可不被乙肝病毒所传染。

HBeAg、抗-HBe、抗-HBc中一项或几项阳性,为低复制型,说明病毒存在体内较少,复制繁殖较低。

必须明确:ASC不等于乙肝病人如何判断和鉴别ASC:真正的ASC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①从未有过肝炎发病史(如急性黄疸性肝炎等),一直没有临床症状(如容易疲乏、食欲不振、肝区不适或疼痛等等)和体征(肝掌、蜘蛛痣、面色灰暗、脾大)。②血清乙肝表面抗原持续阳性,但肝功能系列始终正常(如血清转氨酶、胆红素、蛋白比值等等)。③肝活检组织学正常或大致正常。在这些标准中,肝活体组织学检查最为关键,也最为困难,严格说,ASC只能指肝组织学无变化者。

不知从何时起,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成了“全民皆兵”的检测项目。其实乙肝表面抗原是乙肝病毒外壳的一部分,只能作为是否感染过乙肝病毒的区分标志,不能就此一项来诊断是否患了乙肝,更不能说此项阳性就是乙肝病人。表面抗原阳性只能说明感染了乙肝病毒,属于ASC。区分携带者与乙型肝炎,除病人自我感觉症状不同之外,还可通过肝功能,转氨酶,“两对半”中表面抗原这一项为阳性,则可视为ASC。转氨酶含量上升,“两对半”中1、2项为阳性,即可诊断乙型肝炎,此时必须接受治疗。

2携带者的传播

传播:乙肝主要经过血液、体液和母婴垂直传播。体液是指精液、唾液以及人体内的分泌物、排泄物。而传染方式通常是输血、输液、药物注射、针刺及生活用品共用等。同时还可以通过胎盘、分娩、哺乳、哺养等方式母婴传播。通过了解乙肝的传播途径及传染方式后,提高了防病治病保健知识,HBsAg阳性者加强了自我保护,对防止疾病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携带者结婚生育、哺乳,入托、升学、就业有否影响

对于ASC来讲,有很多现实的问题及困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3.1能否结婚肝功化验已列入婚检常规,不少青年人由于发现表抗阳性,对结婚生育产生很大疑虑,甚至恋人为此而告吹。实际上是不受影响的。故完全可以结婚。

3.2能否生育对于生育问题需引起重视的是,携带者中特别是表抗阳性,E抗原也是阳性的,新生儿受感染的机会是很大的,因此肝功能正常的ASC虽可以怀孕,但要采取母一婴传播的阻断措施:①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由国家计划免疫统一管理);②妊娠母亲于妊娠7月、8月、9月各注射一针乙肝免疫球蛋白,每次注射400单位;③新生儿出生当日也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单位,1个月后再注射一次;④人工喂养;⑤剖腹产(酌情)。

3.3能否哺乳表抗阳性的母亲其乳汁中发现有表面抗原,故哺乳是有可能传染给婴儿的。如果婴儿一出生就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和乙肝疫苗预防,哺乳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如果没有做预防注射,那就以不哺乳为好。母乳传染中乳汁并不是主要途径,哺乳传染远远没有分娩过程中的传染大。

3.4能否入托携带者的婴幼儿入托入园对其他孩子是有一定威胁的,特别是传染性强的更是如此。

3.5能否升学就业对于升学就业不应该有什么限制,因为乙肝传染的最重要途径是通过血液,不接触血液是不会传染给其他人的。因此一般性接触,如同学之间、同事之间互相传染的机会很少,除非密切接触者(如家庭成员之间)传染性可能较大。关于携带者的职业问题最好不从事直接接触儿童和饮食方面的工作,尤其是那些化验证明,传染性大的更应如此。当然携带者转阴,到底是自然转阴还是药物转阴暂无定论。

4日常生活管理

ASC虽不能算是肝炎现症病人,可以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做好个人卫生,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用具专用实验证明,健康人如果注入HBsAg携带者百分之一毫升的极微量血液,可引起隐性感染。如此微量的血液接触,在日常生活中实在太普遍了,比如刷牙、修面、剃胡须、剪指甲等都有可能引起皮肤、粘膜破损出血,如果与HBsAg携带者合用牙刷、修面刀、指甲钳等生活用具,HBsAg携带者的血液就有可能沾在牙刷、修面刀、指甲钳上,然后再通过健康人破损的皮肤、粘膜侵入人体而传染上乙型肝炎病毒,从而成为HBsAg携带者。因此,牙刷、修面刀、指甲钳等生活用具应实行专用。最好分食据调查,25%~50%的HBsAg携带者的唾液中可查到HBsAg颗粒,有的甚至可查到完整的乙型肝炎病毒。因此与HBsAg携带者长期合食和密切接触等,也有可能传染上乙型肝炎病毒。外伤出血,妥善处理乙型肝炎主要是经血液传播。

ASC除要有很好的自我道德修养外,在饮食、起居等方面要有所注意ASC要做好自我道德修养的培养,时时提醒自己“我能传给别人,那么我就得注意。”做到在生活中不危害周围的人群。

ASC在日常生活中应心情舒畅,避免过劳,合理营养,严禁烟酒。精神正常的人,有利于免疫功能的恢复,以清除病毒,如不良精神因素,则可进一步降低免疫力,并有可能活化一些遗传上的致病基因,导致其他疾病。无数事实证明,劳累是肝炎慢性化及复发的重要因素;良好的休息,是预防肝炎的诀窍。紧张、过度劳累,对其肝功是不利的。有的携带者整夜搓麻将,大量饮酒都会加重肝脏的损伤。

5预防与治疗

预防:乙肝疫苗如果只注射一次,常常不能获得强而持久的免疫反应,必须再接种第二次、第三次才行。

治疗:非复制期病毒携带者一般病情不活动,无需治疗。目前市场能够上供应的一些免疫调节剂大多缺乏科学验证,最好不用。病毒携带者一旦出现明确的转氨酶增高,亦不论其有无症状,均说明已经进入发病阶段,应休息治疗。诊断为活动性的乙肝患者应住院;较轻的慢性肝炎病人可在门诊观察,难以控制其活动者亦应住院治疗。医学治疗的目的不是转阴,而是保护肝脏,控制病情发展,恢复肝脏正常功能。

6讨论

人们大可不必谈肝色变,恐惧万分,作为生活在地球上的自然人,每时每刻都与大自然息息相关,我们人体的许多腔道均与外界(大自然、外环境)相连通。如呼吸道、消化道,这些表皮粘膜上都寄居着不少的微生物,病毒与细菌,当然有些是致病的细菌,有的是非致病的细菌。这些病菌如何与人体共处共存是有一定的条件和环境的,所以携带乙肝病毒也不足为奇,更没必要大惊小怪,只要不影响到脏器的功能,大可不必惊慌失措,更不必病急乱投医,认清ASC不等于乙肝病人,让自己从无知的混乱中解脱出来,用科学的防治知识保护自身的身心健康。

作者单位:165100黑龙江省呼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