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胃肠道不良反应药物—昂丹司琼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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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胃肠道不良反应药物—昂丹司琼

张业军

张业军(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三农场职工医院155630)

摘要:

目前最重要的、最常用的抗呕吐药物,现已有近10种进入临床研究使用。此类药物的共同特点是其结构与5-羟色胺类似,可竞争性地与5-羟色胺受体(5-HT3)结合,具有高效、低毒、使用方便等优点,为临床所首选。传统的抗呕吐药物包括吩噻嗪类、丁酰苯类、抗组胺类、苯二氮卓类、胃肠动力药、皮质激素类等,此类药物在抗精神病、镇静、麻醉、抗过敏、降温、消化内科等医学领域已有广泛深入研究,它们用于抗呕吐治疗,仅是医学多种用途之一。现将昂丹司琼的应用进行总结。

关键词:

昂丹司琼用药

恶心、呕吐是癌症化疗中最常发生且最令病人痛苦的副作用之一,其发生率达80%~90%,因其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及治疗的顺应性,故在临床工作中愈来愈受到重视。

恶心呕吐的发生机制:①多数化疗药物以其原形或代谢产物通过血液和脑脊液,刺激第四脑室的化学受体感受区(CTZ),从而引起呕吐中枢(VC)的兴奋,产生恶心或呕吐。已知CTZ中存有17种受体,其中与抗呕吐关系密切的主要有多巴胺受体(D2)、组胺受体(H1、H2)、毒蕈碱型胆碱能受体(M)、阿片受体(O)和5-羟色胺(5-HT)受体,它们受到刺激兴奋时可致吐,应用不同的抗呕吐药物分别阻滞这些受体则可止吐。②部分化疗药物通过周围神经的传人引起呕吐中枢兴奋致吐。③少数化疗药物由感官或神经刺激等通过大脑皮层传导而致吐。

恶心呕吐的种类:①急性反应:是指化疗后24小时之内出现的恶心、呕吐,多发生在用药后1~6小时。②迟发性反应:是指用药后24小时之后出现的恶心、呕吐,可持续5~7天。③预期性反应:是一种条件反射性的化疗反应,与精神因素有关,发生率约24%~65%。

此类药物的共同特点是其结构与5-羟色胺类似,可竞争性地与5-羟色胺受体(5-HT3)结合,具有高效、低毒、使用方便等优点,为临床所首选。传统的抗呕吐药物包括吩噻嗪类、丁酰苯类、抗组胺类、苯二氮卓类、胃肠动力药、皮质激素类等,此类药物在抗精神病、镇静、麻醉、抗过敏、降温、消化内科等医学领域已有广泛深入研究,它们用于抗呕吐治疗,仅是医学多种用途之一。现将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的应用进行总结。

【昂丹司琼】

(枢复宁,奥丹西龙,ZOFRAN)

[药动学]口服或静脉给药时,体内情况大致相同。口服吸收迅速,单剂量8mg时Tmax为1.5小时,Cmax为30ng/ml,口服生物利用度为60%~70%;Vd约为140L,t1/2β约3小时(2.9~5.1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70%~76%。主要自肝脏代谢,代谢产物主要自粪和尿排泄,50%以内以原形自尿排出。

[药理作用]本品为高选择性5-HT3拮抗剂,能有效地控制化疗或放疗引发的恶心呕吐。其作用机制尚不完全清楚。一般认为化疗或放疗引起胃肠道粘膜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刺激迷走神经或内脏神经将信号传递给呕吐中枢产生恶心呕吐,而昂丹司琼与5-HT3结合可阻断这一反射的发生。这一作用比传统止吐药物胃复安要强100倍。

[临床应用]

适应证:本品除肿瘤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常规应用以外,麻醉、手术后及其他方面胃肠道不良反应者的应用愈来愈受到重视和广泛。

剂量与用法:用于化疗及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时一次最佳剂量为).15mg/kg,一般每天不超过两次,具体给药途径及剂量因人而异。静脉给药者在化疗前半小时左右缓慢推注,口服给药者在化疗前1~2小时给药。

[不良反应与防治]本品主要阻滞5-HT3,对5-HT1、5-HT2、5-HT4受体无影响,对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及组胺H1、H2受体作用极少,对毒蕈碱胆碱能M受体亦无作用,因此其毒副作用发生率很低,几乎不发生锥体外系反应。主要不良反应包括:

1.肝功损害由于本品经肝脏代谢,对中度及高度肝功不良及年老体弱者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0.15mg/kg,同时应注意肝功恶化时及时用保肝药物。

2.大便干结、腹胀由于本品能抑制肠道蠕动所致,严重者症状可持续5~7天。处理此类情况并不难,注意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运动,适当配合内科药物如增强胃肠动力药物即可,一般也可自行缓解。

3.皮疹笔者观察数例在注射周围皮肤斑疹、皮疹或皮肤发红等反应,病人无症状,在数分钟内自行消失。

4.头痛、眩晕、心动过速、胸部不适均少见,均为一过性,不需处理或对症处理即可,静坐不能、支气管痉挛、腹泻、癫痫大发作、低钾血症等偶见。

[药物相互作用]

1.没有证据表明本品可诱导或抑制其他药物代谢。

2.与地塞米松合用能增强止吐效果,原因可能是地塞米松加强了本品与5-HT3受体的结合能力。

[注意事项]

1.过敏体质者慎用,用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禁用。

2.少儿、老人及孕妇并非严格禁忌,但应控制每天不得超量,应0.15mg/kg。本品对人类怀孕期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不推荐早孕期间使用本品。

3.老年人及肝功不良者消除半衰期可延长至5小时或更长,亦应控制剂量。

4.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及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5.药物超量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会增加。

6.本品应30℃以下避光保存。

[临床评价]

1.本品单用有效率在90%左右,对大剂量顺铂者有效率69%~85%,安全有效,目前已为临床所首选。

2.I期临床试验在0.01~0.48mg/kg×3次(24小时内)的不同剂量下观察,发现疗效与剂量呈平行关系,但剂量高至0.48mg/kg时,副作用明显增加,目前一致认为一次最佳用药剂量为0.15mg/kg。

3.实践证明,本品在每隔2、4、6、8小时,甚至12小时给药一次的止吐效果是相同的,因此每天一次用药已足够。要达到最大的、持久的止吐效果,不一定要使血药浓度一直维持在高水平。过去文献报道本品需每天多次或一次大剂量(24mg或32mg)应用的观点已基本废弃。

4.事实证明,本品与其他5-HT3拮抗剂一样,其止吐效果优于传统止吐药之处是对急性反应的控制,而对迟发性反应的治疗,它与传统的止吐药一样,并无优势。

5.虽然本品止吐效果得到肯定,但仍有9%~30%的病例单用时不足以完全止吐。临床发现这些病例与该药用法、剂量、用药期限等无明显关系,推测这些病例可能有另外的呕吐机制或途径,是否为个体差异或5-HT3受体被阻断以后,其他受体仍起作用有关。据此,遇到此类问题时,应避免加大该药剂量或将一种5-HT3受体拮抗剂更换成另一种5-H1受体拮抗剂,应考虑多种止吐机制不同的药物联合应用,而非多种不同种类5-HT3受体拮抗剂的联合。这样既能提高止吐效果,又不增加副作用。

6.同等剂量的片剂(或胶囊剂)和针剂止吐效果没有差别,其不良反应亦相似,临床上可视情况酌情选用。

参考文献

[1]韩锐肿瘤化学预防及药物治疗1991

[2]吕纹.徐珏君.陈开盛昂丹司琼临床应用的药物利用评价199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