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黄仲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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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黄仲云

黄仲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广西桂林541000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深入实行,“营改增”对建筑行业产生的影响也日益凸显。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应对措施

引言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建筑业工程造价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针对“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建筑企业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以供借鉴参考。

1建筑业“营改增”后面临的挑战

1.1建筑工程的造价情况日趋复杂

增值税价外税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建筑工程造价的主要构成。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而当中的11%就是指增值税的实际税率,而公式中的税前工程造价实际上就代表原材料、人工以及机械和管理等方面所需要费用的综合,其中的各个费用项目都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在此背景下,我国建筑企业在开展投标工作时除了要对增值税款进行拆分以外,还必须要对其税前工程造价展开相应的测算工作,其中的原材料、人工以及机械和管理等方面所需要费用等一系列成本都是遵循“价税分离”的模式计算,并不包括可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建筑企业在开展相应的测算工作时就需要对其供应商类型、不同项目的适用税率和相关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且全面的考虑,并对销售价格进行价税分离和销售不含税价格与销售含税价格换算,同时还要在预计应缴纳税额的基础上计算其附加税费。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很难在开展标书编制工作时对相关成本等费用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展开准确且科学的计算,因此就十分有可能导致实际造价与预计造价数额差距相对较大。

1.2会计核算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建筑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有了全新的要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很多建筑企业在管理制度、信息传递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营业税税制下,一些纳税人通过核定征收的简单计税方式来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不健全等问题始终存在。如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满足条件和其下游客户11%的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要求,都要求我国的建筑企业必须要引起对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登记等问题的重视。虽然对于绝大多数的建筑企业来说,优化和改善其会计核算工作以及准确提供相关资料的登记要求对于绝大多数的企业都能够完成,但是要完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和标准来开展相关工作是很多建筑企业无法达到的。而如果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建筑企业的纳税人就必须要按照其销售额以及增值税税率来核算其应缴纳的税额,不仅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还不能使用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建筑企业客户大量流失,同时也会极大地增加其税收负担。

1.3实际税收成本增加

在实施“营改增”之前,各项收入和成本的计算都要设置独立的税金核算机制,建筑施工企业为项目施工租赁、采购、雇佣所支付的税金也属于施工成本支出,以上全部计入税前造价,营业税制度下的应缴纳税额=税前造价*税率/(1-税率),税率为3%。实行“营改增”制度之后,建筑业增值税率增加,应缴纳的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各个费用支出的环节都获取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保证税负情况保持在平衡状态,因此其税负直接取决于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即可抵扣增值税发票的票额和可取得发票的数量。然而,现在处在税收制度改革的过程,未能实现环环相扣、层层抵销的税收状态,实际税收成本会增加。

2解决对策

2.1加强税法政策培训,做好税务筹划

“营改增”的初衷是为了调整市场机制,规范资本市场运行。建筑施工企业应主动学习和研究税收政策的变化,遵循市场机制和顺行税制改革,加强税务及票据的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努力地改善企业的内部经营模式,做好税务筹划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企业可以有效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比如,在项目承揽过程中选择一般计税方式还是简易计税方式时,税务筹划应认真研究比对,选择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加利润的计税方式。

2.2提高造价人员的管理水平,制定新的体系和制度

由于抵扣税率为多档及多类别税率,使得企业核算复杂,虽然颁布调整费率系数,但建筑施工企业在成本框算时如果不细致把握,则较难对成本做到有效把控。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的企业材料价格信息库,并提高造价人员的专业管理水平。另外,“营改增”后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确定将是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它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未来的盈亏。营业税模式下的很多投标经验在增值税制度下已经不具有参考意义,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随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制定符合本企业在新税收政策下的投标报价体系和管理制度。专业的造价人员应当基于企业自身情况和每个投标项目的情况,深入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材料市场及劳务市场,预计将来项目中可获取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能力,在投标阶段及合同谈判阶段加以运筹,以合理规避税负方面的风险。

2.3完善投标报价体体系

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应该深入研究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的区别,了解和掌握营改增后工程计价规划的变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投标报价体系。建筑企业在工程投标价格预算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对成本费用可获得进项税额进行有效的评估,对工程项目的进项税额来源与中标率进行综合考虑,尽量获得更多进项税额发票,以提高企业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在保证中标率的同时,尽可能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4从细节入手,不断加强发票管理工作

在原营业税税制背景下,一部分建筑企业为了实现其施工成本的降低,有可能会从小规模纳税人一方购进原材料,那么此时的建筑企业就要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材料供应商的纳税人状态进行明确,了解其是否具备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以及其相应的适用税率等关乎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等问题;二是对现有合同进行有效整理,对合同中的发票类型及其取得的时限有所了解;三是严格开展抵扣凭证的检验和审核工作,避免开具的票据和相关合同不一致的现象,最大程度地实现资金流、发票流和货物流三者之间的统一;四是不断优化其发票的流转过程,在深刻落实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发票管理及其相应监控工作的开展,尽可能避免由于相关工作方面的失误造成的逾期而引发的抵扣不能等问题。

结语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建筑业工程造价和建筑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面对“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带来的这些变化和影响,建筑企业应该完善投标报价体体系、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企业的自身造价管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彭晞.“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6(8):105.

[2]胡榉丹,李海凌,钟亚雯.建筑业营改增模式下施工方税负的探讨[J].西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4):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