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哲学意蕴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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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的哲学意蕴探析

邱明涛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重庆綦江401420)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有着深刻的哲学意蕴: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是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促进;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是“两点”与“重点”的辩证统一;从价值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是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习近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哲学意蕴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提出来的,是对“怎样建设党”这一重大历史课题的时代性研究和现实性回答,创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有着深刻的哲学意蕴: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是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促进;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是“两点”与“重点”的辩证统一;从价值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是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结合。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促进

理论与实践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没有脱离理论指导的实践,同样也没有脱离实践的理论;实践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理论又在实践的发展中获得创新,二者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解放思想的进程中实现与时俱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不断创新。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任何一种方针、政策、理论的提出都离不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创新,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也不例外。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的提出是以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所总结的经验为基础的;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的提出也将进一步推进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

另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程度为我们提供了判断理论提出的意义的视角,这一视角我们也可以称之为“问题意识”。习近平指出:“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问题意识是提出理论的充分条件和开展实践的必要条件。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了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这“七个有之”的问题,在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方面体现了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意识和意义所在。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两点与重点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我们认为理论是重要的,但是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更为重要。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强调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提示我们看问题要眼中有全面,“重点”提示我们看问题要善于抓关键。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整体来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一项具体部署,是治国理政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四个全面”的内在逻辑而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径。若是从“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视角而言,在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然是我们治国理政方略的“重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现阶段治国理政方略的“两点”。

以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整体来看,则其概念本身也蕴含着两点和重点的统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词为“全面”与“从严”,“全面”的视野和范围即体现了治党的两点论、“从严”的要求和标准则体现了治党的重点论。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涵盖了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而且抓住了从严这个重点,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习近平强调,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

三、全面从严治党是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结合

人们提出目的和实现目的,总是依赖于一定的手段,手段是实现的目的的现实条件和力量。在一定阶段或在一定范围,某个目的又可以成为实现另一个目的的手段。真正的历史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发展的成果也必须由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目的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就中国共产党自身而言,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二就长远或根本目的而言,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从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目的来看,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对象是中国共产党。治理党的原因有多种,但最为切实的原因是党内存在的不合时宜的、落后的思想和行为,若不对其进行治理,问题和腐败就会滋长,负面影响就会愈发严重,及时治理是保持我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手段。具体而言,至少包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手段。

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间接目的来看,全面从严治党是为了确保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党之本。随着时代的发展、环境的变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得到一定改善,实现宗旨的具体战略布局会有所调整和改变,但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的要求始终不变。从这一角度讲,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宗旨的手段之一,具体到现阶段,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手段之一。

总之,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有着深刻的“问题意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促进;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整体战略布局和全面从严治党自身两个层面体现了两点和重点的辩证统一;从价值论的角度而言,全面从严治党在政党自身和政党宗旨两个角度体现了目的和手段的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

民出版社,2014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4]“四个全面”学习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邱明涛(1987-),男,甘肃宁县人,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讲师、科研资政室主任,哲学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