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11年-2015年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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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2011年-2015年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

万筑萍

万筑萍

福泉市妇幼保健院贵州/福泉550500

【摘要】目的:分析福泉市2011年-2015年孕产妇死亡情况,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以2011年-2015年我市20674名孕产妇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性分析法分析孕产妇死亡率、死因构成、分娩地点构成、死亡地点构成、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结果:20674名孕产妇死亡7例,死亡率为33.85%/10万。死因占前两位的分别是妊娠高血压疾病、中央性前置胎盘。死亡孕产妇经济条件较差,未进行完整的产检,且计划外妊娠孕产妇死亡率较高。结论:应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计划外妊娠的管理,加强围产保健管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动态管理;加强健康教育,加强免费住院分娩的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及家庭的安全分娩意识;提高产科及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产科质量;加强孕产妇急救工作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生要指标之一,也是衡量妇女保健水平和生存状况的重要指标【1】。根据《贵州省新周期“降消项目”工作规范》要求,为准确掌握我市孕产妇死亡情况,为妇女保健工作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对2011年-2015年以来我市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分析: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2010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福泉市死亡孕产妇共7例,均为本地户口。

1.2资料来源:通过孕产妇保健管理三级网络收集孕产妇的死亡个案资料,对每例孕产妇死亡进行深入细致的现场个案调查,并且组织专家评审,明确疾病诊断和死亡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结果

2.1孕产妇死亡情况

2.1.1基本情况:2010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福泉市产妇总数,20674人,孕产妇死亡:7例,孕产妇死亡率:为33.85%/10万,7例均是本地户口。

2.1.2活产数情况:5年来全市活产数20864人,住院分娩:20658人,住院分娩率:99.01%。

2.1.3死亡孕产妇基本情况见表1。

表17例死亡孕产妇基本情况分布

2.2.2三个延误评审结果。存在就诊延误和各级医疗处理方面的延误,最后评审结果:4例为不可避免死亡,3例为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

3综合分析

3.1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3.1.1保健意识的欠缺。本次调查中,死亡孕产妇中经济条件较差,文化程度偏低,孕妇和家属的自我保健、健康意识差,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的严重性以及分娩的危险性,不能主动参加孕产妇系统保健检查,当出现异常症状时,不及时就诊和巡求医疗帮助。

3.2健康教育不到位。乡(村)级卫生保健工作者对群众的孕产期保健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很多地方的孕产妇未能正确认识妊娠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未能防范于未然。

3.3计划外生育、人口流动是影响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口流动、人口分离的现象日益严重,目前应用的户籍为基础的孕产妇系统管理模式受到挑战【2】。城区地段流动人口管理不够规范,因流动性大,遗漏了个别(计划外)的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有高危情况时也未及时互通信息,进行追踪随访。本研究中71.43%为计划外生育,计划外生育、人口流动导致乡村孕产妇系统管理不能落实,产前检查、高危妊娠管理不到位,为孕产妇死亡发生埋下了隐患。

3.4医疗保健系统知识技能问题,是影响孕产妇的死亡主要原因。私立医院产科人员业务素质差,无高危妊娠相关知识,误导了病人的就诊情绪。本研究中所有的死亡病例均发生在市级医疗机构,分析原因主要是市级医院产科工作管理欠严格,对高危孕产妇没有足够重视,对疾病发展和预后估计不足。

3.2建议和措施

3.2.1加强城区流动人口的管理。流动人口是孕产妇保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首先流动人口多为文化和经济水平低的人群,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往往是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盲点,再多为经产妇计划外生育,使得保健意识薄弱,安全意识差,而影响了其医疗保健的可及性。

3.2.2加强横向联系,扩大健康教育宣传面。加强与计生、公安、街道等的横向联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将系统保健工作点提前,及早将其纳入孕产妇保健管理当中。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地方,要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改变群众陈旧的生育观念和风俗习惯,提高孕产妇及其家庭的保健意识,要注重实效,以典型死亡案例宣传家庭接生的危险性和住院分娩、安全分娩的好处。使孕产妇保健知识和我市实行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的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她们不要有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使孕产妇能主动接受系统保健服务,选择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3】。

3.2.3加强各级产科人员对产科危急重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基层人员“三基”培训和各种产科危重症的抢救知识培训,规范产科诊疗技术,提高产科质量,确保住院分娩母婴安全。对不能处理的应有转诊意识,及时转诊。力争将因产科造成的孕产妇死亡降下来,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存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2.4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要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强化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孕期保健意识,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及时筛查出高危孕产妇,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孕产妇三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

3.2.4严格执行对私立医院产科质量的审批制度。

参考文献:

1.熊庆,吴康敏.妇女保健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415-465.

2.张凤霞,彭振耀.北京市海淀区1991~2005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8,23(14):1985-1987.

3.田慧敏邓祖丽蕊.孕产妇死亡情况调查分析.中外医疗,2012,12(24):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