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草案)已进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证改革已全面铺开,随着公证机构人格独立,其责任赔偿制度也将逐步完善。本文就公证赔偿的性质、赔偿主体、归贵原则及赔偿机制等问题展开讨论,以期对公证立法有所裨益。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