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