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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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

王姿燕毛龙荣代乐

衢州方圆检测有限公司浙江衢州324000

摘要:产品质量关乎国计民生,由于各种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使其成为强烈关注的焦点。风险管理是在实现未来目标的过程中将不确定性所产生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的过程。本文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

一、事前预防机制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控制机制中,事前预防机制是指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生前,各相关主体及相应的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主动性收集,科学分析和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降低或消除,避免风险发生带来的危害。事前预防机制主要是一种事前预防性质的活动。

事前预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规划准备工作。风险管理规划准备是在风险监控正式启动前或启动初期对项目的一个纵观全局的基于风险角度的考虑、分析、规划,主要包括明确被评估对象、建立风险准则,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相关法律,健全行政许可、强制检验、分类监管、合格评定、吹哨人等监管制度,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做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的风险信息收集、评估、预警。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风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只有正确判断与识别风险源,才能确定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风险信息的收集、评估、预警主要是指通过多渠道收集风险信息,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等级,根据相应的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和潜在危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事前预防机制如图1所示。

图1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事前预防机制

二、事中响应机制

事中响应机制主要是指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生之后,我们要能够科学有效地对风险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快速有效地降低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事中响应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为有效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事件的危害,提升应对风险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应急机制,不断提升风险应急监测能力;同时,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能力,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的联动机制,当风险发生之后,各部门,各社会主体能够及时有效地形成社会监管合力,共同应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事件;此外,我们要不断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报制度,包括及时约谈涉事企业,向其主管部门通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事件,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事件的详细情况,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过程控制机制中的事中响应机制如图2所示。

图2过程控制机制中的事中响应机制

三、事后处置机制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控制机制中的事后处置机制主要是指当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事件出现后,对其后果及危害采取的一种应对和处理机制。一方面,通过采取及时的补救和召回及保险制度等及时有效地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先进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改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事件的处置水平。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控制机制中的事后处置机制主要包括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可追溯制度、多元救济制度、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等制度,通过事后处置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引发的事故及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最后,通过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绩效评估、措施修正,对在工作全过程中的工作流程、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及组织体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评估。全风险监控过程中风险源的识别是否全面、有效,在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过程中是否产生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评估。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奖惩优劣、完善措施、归备档案、跟踪督导,完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的过程控制。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控制机制事后处理机制如图3所示。

图3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控制机制事后处理机制

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控制机制的特点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控制机制与以前的监控机制相比,呈现出以下特点。

(1)注重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宏观监管。传统的质量监管模式以产品生产过程的微观监管为重点,质监部门监管压力大,监管效率较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过程控制机制将以产品质量风险监管为核心,根据产品质量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监管,构建基于PDCA循环的全面质量风险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2)注重风险发生前的监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与传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注重国家及相关标准符合性监管不同,风险监控更加注重对风险事件的事前主动性的监管,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能够及时有效地将风险事件的苗头或可能性扼杀在摇篮里。而传统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则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往往是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然后各相关监管部门才开始进行监督抽查,寻找事件发生的原因,这导致许多小的风险事件往往被忽略,最终导致较严重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3)由传统的行政监管向现代多元共治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转变。相对于传统产品质量在监管中过分依赖政府监管部门的力量进行监管而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政府、企业、第三方检验检疫机构、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在质量安全风险监管过程中的作用。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一方面可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水平,同时,可以发挥和调动多元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另外,相对于传统监管中过分倚重行政命令的监管方式,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中,政府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注重做好宏观调控,从具体繁杂的事务中抽身出来做好宏观性的监管。

(4)注重大数据、风险监控信息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大数据、云平台等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为海量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决策提供了技术基础。我们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中,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构建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信息收集平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可追溯系统的系统平台,有效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凌志.我国产品质量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5):42.

[2]周玲,沈华,宿洁,等.风险监管,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路径[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