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大行政许可风险预警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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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已经实施近一周年了,尽管在便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重大行政许可把关不严,未能阻止一些可控事件发生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涉及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重大行政许可;二是对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事项的重大行政许可;三是对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生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体检、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重大行政许可。在这些重大行政许可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行政许可责任不明,行政许可的专业标准不健全,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不健全,行政许可中的腐败现象严重这四个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