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工作中的侵权行为及其防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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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工作中的侵权行为及其防范

张碧霞陈月辉彭俊清

张碧霞陈月辉彭俊清(四川省仁寿县人民医院外三科四川仁寿620500)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8231(2010)06-062-02

【摘要】本文就护理工作中常见的侵权行为作一简述,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制观念,避免侵犯病人的权益,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关键词】护理工作侵权防范措施

1常见的侵权行为

1.1侵犯病人的生命健康权

1.1.1未尽到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是护理过程中的一种法定义务。有的护士在工作中马马虎虎或擅离岗位,病人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找不到人,特别是夜间,懒于查看病房观察病情,即使非去不可,也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更谈不上对病情发展危险性的预防,甚至病人发生猝死护士都不知道,延误了抢救时机。

1.1.2违反规章制度侵犯病人的健康权护士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执行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健康带来伤害或造成严重后果。如:(1)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有的护士在给病人用药时将药名看错,只看头不看尾,或只看尾不看头;有的只看药品包装,不查对药品名称,把氯化钠看成氯化钾,或把氯化钾看成氯化钠;有的护士看错剂量等。(2)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对危重、年老、烦躁病人不加床档以致病人坠床摔伤;约束病人时造成肢体於血、坏死甚至肢瘫丧失正常功能;保暖时造成病人烫伤;洗胃时一次灌注量过大引起胃穿孔等。

1.2侵犯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病人作为一名特殊的消费者,有权利了解所患疾病的信息和治疗护理方案,医务人员有义务如实地告知病人,但有的护士为完成指标或任务,对疾病信息夸大其辞,告知过度,误导病人住院;有的护士不及时告知病人谁是主管医生、主管护士、护士长,不及时告知医院环境及规章制度,致使病人有问题不知去找谁;进行注射摆放体位前,不考虑病人的接受能力、愿望及其他外部条件就勉强地进行或使用简单的命令性语言;当病人询问消费清单时,个别护士回答“不知道”或解释不耐心。以上行为皆不同程度地侵犯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1.3侵犯病人的隐私权

护士在工作中违反保守秘密原则,违法窥探病人的隐私,或者利用职权非法搜身;擅自公开病人的健康资料;在病房执行某些操作如导尿、灌肠、会阴部检查等不给病人遮挡;某些性病或癌症不认真掌握告知技巧和时机,也可能造成对病人隐私权的侵害。

2防范措施

2.1强化护士的法制观念

作为一名合格的护士在执业中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牢记病人就医时享有的基本权利,懂得在工作中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病人的权利,护理管理者也要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经常性地强化巩固每位护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护理部定期组织相关法律知识讲座、考试、竞赛活动;科室护士长可利用切实可行的时机、题材,如晨会、交接班或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分析讨论报纸或杂志上刊登的医疗纠纷案例等,随时进行法律教育,使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及时分析科室出现的差错及病人不满意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2加强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护士在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障医疗护理安全;医院及科室分别成立安全质控委员会和质控小组,加大检查力度,层层把关;坚持差错事故分析上报制度,将差错缺陷与科室绩效奖金挂钩,并参与护士长量化考核;让护士认识到每一个小小的护理环节都必须严格三查七对,绝不能疏忽大意。

2.3加强护理新知识及专业技能陪训

随着医学的进步,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与开展,以及护理职能的拓宽和护士角色的多元化,护理人员必须在巩固原有知识的基础上不断吸取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才能保证在工作中不触犯法律。护理部可定期组织业务讲座、短期陪训,激励护士参加继续教育,组织观摩新项目,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和操作考核,评选岗位能手,护士长坚持晨会提问,护理人员可建立读书心得,以达到提高业务能力的目的。

2.4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告知能力

护理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职业,应加强事先告知,让病人明白接受治疗护理的名称、目的、注意事项、不良反应以及将承担的风险。病人同意是护理侵权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是护理行为合法性的前提。特殊护理操作或检查应征得病人同意,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要注意告知艺术,掌握告知技巧。履行告知前,最好制定告知计划,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调整好心态,通过使用温和、亲切友善的语言,实现护患双方的沟通。

2.5强化服务意识

护理工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达到病人满意,避免侵权,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基础;强化服务意识,对病人尊重、坦诚是前提,过硬的服务技能是保障。为此,护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多进行换位思考,在工作中用法律保驾护航,真正做到维护病人的权益,避免侵权行为发生,构筑和谐的护患关系。

参考文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49号令,1996—02—26.

[2]田丹生.护理工作潜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