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005年11月10日颁布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改进和简化了我国非寿险产品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新《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分总则、审批、备案、组合式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法律责任人和精算责任人、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四十四条。另外,保监会配套下发了《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经常会调整而《办法》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如保险公司需报告的事项、报告内容、报表和时限等。
商务与法律
200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