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2月,春节刚过,作为省委“四清”工作队员的我,与其他60名同学一道,奔赴威宁回族苗族彝族自治县白马公社,在草海之滨度过了100多个日日夜夜,其中很多趣事至今难以忘怀。现将其忠实记下,既是自己对往事的回忆,又权当一个普通人对那段历史的见证。
贵阳文史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