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燕杨灵潇(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针对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提出了吸收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强外间监管等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有效改进
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在日前的金融体系下,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我国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暴发以来,改进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更显得尤为重要。
一、信用风险影响因素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主要是因债务人违约而形成不能履行其对银行的义务而给银行带来资金损失的风险,如贷款偿还、外汇的执行等。它是伴随着商业银行授信活动而产生的,是银行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也是最古老的一种金融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现状及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业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开始尝试建立“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任明确”的授信管理体制,后又逐步引进了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和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很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几个方面表现为:
1.资本充足率水平低,风险资产规模较大
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比较差,资本充足率水平低。而且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目前都无外部评级,在标准法下其风险权重为100%或150%,而且国内商业银行尚不具备内部评级的客观条件,无法对企业进行内部评级.
2.风险计量方法和技术落后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了内部评级法必须达到九个方面的最低标准,但我国商业银行还未达到标准,评级体系仍实行一逾两呆四级分类法和五级分类法,没有成熟的风险计量模型;信用评级以定性分析为主,客户风险评价的准确性较差;缺乏以风险为导向的资本资源配置机制。
3.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风险管理执行力度较弱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贷后的监督检查不足,一旦发现违约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潜在风险大。
4.风险管理人才匮乏
信用风险的度量与管理需要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士,需要扎实的经济学现代金融学经济计量分析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从业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拥有数额庞大的员工队伍,但是专业化程度偏低,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更是匮乏。
5.信用社会体系不健康
在我国社会上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这使得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很不完善。
6.商业银行信息系统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冗余,数据一致性较差。这不利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7.法律制度环境不健全
在实际司法过程中,有时会发生为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正常生活,而忽视了银行债权法律保护的现象,这也给信用风险防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作用。
三、有效改进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正处于转型之中,变化很快,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中国银行业在经营管理方面没有太多程式化的做法,没有历史的限制,可以站在其他国家的肩上开始。但相较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大的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及技术仍然较落后,为有效改进信用风险管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
1.银行要明白企业债务增长的原因并提高资产质量
鉴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商业银行要明白企业债务增长的原因,审慎做出信贷决策,积极寻求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有效途径,拓展资本增加渠道。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增加盈利水平,提高内部融资能力,进而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及资产质量。
2.引入世界性银行的先进模型及内部评级方法
量化的信贷风险衡量管理技术的历史并不长,而且在不断地快速改进,发达国家国际性银行在这方面投入较多,开发出一些好的模型,也积累了丰富的内部评级经验,有一套比较先进且成熟的评级方法,引入这些模型技术、经验及内部评级方法,可减少这方面的投入也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
3.吸收优秀的风险管理人才,建立有效的内部组织结构
吸收优秀的专业人才,成立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专业团队,建立符合商业银行自身要求的资产风险分类标准,来合理地识别风险。对该团队结构要做优化调整,通过定期培训,促使其知识体系及时获得更新,从而确保内部评级体系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建立有效的组织框架,保证内部评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4.踏实积累客户数据,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对新旧客户数据都要按照科学的标准和原则进行收集和整理,要不断加大银行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而且要使信息系统的开发具有前瞻性和连续性,使信息系统能够涵盖银行所有的业务活动,并具有准确性和一致性,充分满足银行风险管理的需求。
5.加强全民信用意识,完善信用风险法制的建设
全民信用意识的加强有助于降低个人信贷违约率,也有利于银行控制各类信用风险。加快加强金融立法,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并强调在完善立法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营造宏观法制环境的同时,也要严格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强化监管,杜绝纠纷和信用风险隐患。对于违规操作活动,在司法机关的配合下予以严厉打击。
6.加强外部监管
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同时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严格监管纪律,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
参考文献:
[1]朱毅峰.银行信用风险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凌江怀.商业银行风险论[M].人民出版社,2006
[3]戎生灵.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
熊燕(1988-),女,汉族,四川广安人,本科在读,金融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