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灯光在舞台的作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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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灯光在舞台的作用

林建军

林建军

(郑州市曲剧团河南郑州450000)

中图分类号:TM923.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08-0000-01

摘要:小小的舞台是有限的,但灯光的表现力和灯光工作者的创造力却可以是无限的,从亮灯开幕黑灯闭幕的简单灯光操作时代,到如今的成套成组,各式各样的最新灯光设备,发展的速度可谓是日新月异。每一次的创新都会是一次挑战。但干一行就要爱一行,专一行,不管对我来讲未来会有多少需要克服的艰难困阻,我都将用全新的技术,更要用心去感悟灯光在戏曲舞台表现中的生命力,以期使未来的戏曲舞台因灯光的变幻而更加多姿多彩……

关键词:灯光舞台

舞台灯光的作用,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演出形式,不同物质条件下,其照明概念也不相同。巧妙地运用舞台灯光手段,描写人物情节和场景空间,恰当地表现光影视觉效果,塑造特定的剧情环境画面,这就是舞台灯光构成的上目的。

舞台灯光的首要任务是力求,使观众很好地看到演员和布景。在现代的灯光技术条件下,这个任务是很容易被完成的。可是摆在舞台照明者面前的还有许多其它比较复杂的、真实的创造任务。例如,借助灯光的帮助可以在小的舞台上造成空间很大的印象,根据舞台美术设计者的意图,灯光能给布景涂上任何色彩,并赋予它全貌以立体感。

灯光在不同演出形式中的作用

灵活的运用灯光,能加强演员的演技和舞台装饰的艺术再现力。不同演出样式的处理,对灯光的要求也不一样。写实表演形式的处理,对灯光的要求也不一样。写实表演形式的话剧,灯光设计可能倾向于写实表演特点的照明思考。对以虚拟表演形式为主的戏曲,灯光处理就不必去模拟自然光的效果,可能侧重照明自理;而舞剧由于表演形式需要往往都很概括,甚至推向后区,给表演提供较大范围的活动空间,因此灯光就要考虑如何适应这种演出形式的照明处理。

舞台灯光不仅可以改变空间,而且可以改变时间。灯光是舞台美术设计者和导演最有价值的造型工具。造型的灯光可以使导演创立正确的每幕忧剧需要的时间。灯光能帮助我们真实的表现出昼夜的时间(早晨、晚上、中午、深夜)和季节。假使导演和舞台美术设计者不善于运用或草率的使用灯光的话,就根本不可能在舞台上造成真实的情况。

舞台灯光配合了感情的或富有戏剧性的、悲惨的或富有生活趣味的、热情的戏剧内在情节,才能创造出剧中的真实形象。灯光变化实际上也是一种演出形式,不是孤立的,一定要有依据,即剧情因素、情感因素、时间因素,这些因素总脱离不了表演,特别是脱离不了人物的情绪、情感和音乐、音响效果的情绪、情感,并化学反应情绪、节奏关系来记录这段戏灯光变化的速度节奏,演出灯光的变化要以剧本和剧情发展为依据,变化衔接点和礼堂效果持续时间的长短,还应该考虑到观众欣赏心理的需要、恰当、合理,有对应地使灯光与舞台情景画面结合起来。舞台灯光的转换变化是表现演出意图,渲染舞台气氛,描述情节内容的起承转合发展变化的视觉语汇。使用灯光时,应与每场戏的准确相适应。不好的灯光不但防碍演员,还能损坏好的布景。在技术方面做得很辉煌,但不适当的灯光效果能转移观众对演员的注意,在剧场中引起对戏不必要的反应,并使戏的完整性消失。恰当的灯光转换效果可以为演出增光添色。反之,会造成不良舞台礼堂效果干扰,影响演出的整体效果。

灯光在不同演出任务中的作用

舞台灯光的基本任务,一是照亮,二是造型。两者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矛盾。如何既能保证让观众看清演出,又能保持规定情景中的气氛,这固然是多方面的因素,但其中光的明暗控制也是因素之一。如果将舞台的比例掌握得很有分寸,也会有助于照明与造型的统一。

舞台灯光的艺术效果,是一种礼堂效果,也就是给观众的一种礼堂感受。因此我们在研究光量时,同样要以观众角度出发。观众应该能很容易地毫不费力地看到在舞台上发生的一切视度是否良好,首先决定于照明的情况以及演员、布景和观众的位置,其次是决定于舞台细节部分与背景之间亮度的差别。舞台光到底需要多么亮才算解决了“亮”与“暗”的问题,这是很难准确回答的,更难以“照度”(LUX)标准来衡量的。因为舞台照明没有绝对的照度标准,只有适中的亮度或对比亮暗感觉。总的来说,舞台光量的处理,不宜过强,也不宜过弱。强了容易暴露舞台景物的虚假,弱了观众看戏很吃力。两者都会引起视觉疲劳,都达不到演出的整体的戏剧效果。因此在处理舞台光量的强弱,我们应从观众视线分析;观众有近有远,有左有右,一般处理最暗气氛时应照顾最后一排观众的视觉适应能力。处理最亮时,应以剧场中部观众的视觉适应能力参照。对立体景物在处理光的对比时,必须考虑左右观众的因素,越是靠近台前的物体,以及观众厅跨度较大的情况,明暗对比抬头不宜过大,否则一边观众感到太亮,一边观众感到太暗。正确的找到光亮的对比关系和布景上的光色关系,才能创造出合理照明效果。光在舞台空间只有照射在物体上时,才能辨别出光的明暗。如果空间没有受光媒体,也就辨别不出光的明暗。另外,静止的对象容易予以辨别光的明暗,运动的对象就不容易辨别明暗。这样正说明表演与景的关系—人物被照面小,且运动,而景物被照面积大,且静止。根据这种特点,我们可把表演空间提亮一些,也不会破坏景物的真实感。因为光对静态景物的照明是主动的,而对人物照明是被动的。

灯光的对比作用对演出舞台产生的不同效果

对比是艺术处理的一个重技法。光量、光色的对比也是给观众产生视觉效果的一个重要技法。因此在处理一个戏的灯光时,要掌握光量的整体效果,如大面积的照明与重点照明结合赶来;色彩的明暗选择要与调子的对比结合起来;演区空间的明暗要与背景结合起来。在舞台上前后对比的一般关系,背景不宜亮过演区。否则看人物就很吃力。背景的亮不在于光量度的无限提高,而在于色彩的刺激。一般饱和度高的色彩,虽然光量度低,但色感的刺激反而会产生醒目的效果。另外演员与背景明暗对比也与气氛的创造有密切关系。无论在创造亮与暗的气氛,还是在某些场景中气氛显示在背景,要比显示在人物身上,更容易取得效果。

光的强弱关系,除以上几个主要因素外,还应当注意产生照度的光源,它包涵着灯具、色彩、射距、被照物体的反射能力,以及单方向照射与多方向照射等都有关系。

我们的眼睛分辨光谱中色彩的饱和度的能力是不同的,为了要在一般白色的舞台上察觉到红色的混合光,只要稍微增加一点红光就够了。青色的光应该多加些,但为了要使观众觉察到黄色,就需要多的加些黄色的光,当减低灯光亮度时候,红色就首先看不清楚,然后其余的颜色,也会逐渐分辨不清,最后看不清楚是青色。色彩之间的对比越大,即物体与背景之间的色彩的色调和纯净的差别越大。我们的视觉就越容易辨别色彩,这种差别越大,物体的视度就越好,如果背景是黄色、褐色、橙黄色和红色色调的布景,那么身穿青色、绿色、灰色衣服的演同的身姿就会显得很清楚。如果所有的演员都穿上单色的衣服,那么一个穿杂色服装的演同就会特别突出。反之,也是如此。黑色和白色的服装在任何色彩的布景上都能看得很清楚,在浅蓝色的服装中间青色或其它着色的服装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出来。

另一方面,物体与物体之间,人物与景物、人物与人物,景物与景物的对比关系也非常重要,感觉亮的对象一定先夺取观众的注意力。

光线从单方面投射物体,只能是来自光源方向的一个面亮,其周围则是弱到无光。如果来自多方面的光线,则物体多方面都亮,也会增强总的亮度感觉。

取得亮暗效果既然与视觉有密切关系,那么我们就要善于利用眼睛的视觉功能。人的眼睛能辨别很弱的光亮,假使我们的眼睛是处在黑暗里,我们会看的更清楚。因此在演出拉开大幕时,我们要让观众感觉舞台是明亮的或黑暗的,可以在开幕前以面幕的强弱照明来调节观众的视觉。也就是说,幕拉开要让观众感觉到亮,那么在开幕前应当将面幕照明早点暗掉,使观众有个瞬间的黑暗,当幕拉开,观众会感觉到很明亮。反之,如果开幕要暗,那么在开幕前应当将面幕照得亮一些。当幕即将拉开之际,快速地将照幕光暗掉,当幕拉开观众会感到很暗。

光量的感觉,除灯光技术、技巧上的问题外,还与导演处理的调度、布景设计、人物造型以及演员对这场戏在规定情景中对亮与暗的自我感觉等方面有关。

舞台演出作为综合艺术,是给观众带来视觉、听觉、精神、意识、理念等多方面欣赏、思考和交流的艺术。一个作品的问世,包含着编剧、导演、舞台监督、演员、布景。灯光、音响、服装、道具、化妆以及舞台工作人员为了共同目标,对表现内容和再现形式进行各尽其责的艺术表达,在演出作品的孕育过程中,灯光所起的作用是创造性的描述和修饰作用。只有用光和色彩为演出全过程的舞台空间进行特定的刻画雕琢和恰当渲染润色后,演出作品才能最终呈现给观众,并为演出艺术作品从孕育到诞生的过程画上尽可能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