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室人员的眼防护及氦氖激光防护眼镜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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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室人员的眼防护及氦氖激光防护眼镜的选择

贺国华

贺国华(新疆库尔勒巴州人民医院康复理疗科新疆库尔勒841000)

【中图分类号】R473.7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3)24-0376-02

随着激光在医疗以及其他领域里的广泛应用,长期工作在激光室的人员日益增多,同时不仅由于激光意外可引起眼的急性损害,即使长期接受低功率激光照射也可引起眼的所谓积累慢性反应,因此眼的防护颇为重要,虽然眼的防护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但其主要手段则是合理地选择和配戴防护眼镜。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我们对几种国产有色眼镜(代激光防护眼镜)对氦—氖激光(波长6328埃)的透过率进行了初步的测定。

测定条件:测定是在环境温度12℃,相对湿度85%,用输出实际稳定功率为8毫瓦的氦氖激光器,采用受测眼镜镜片挡盖激光输出端光路的方法,在距离激光器25厘米处用JGK—I型激光功率计分别测定激光通过各镜片后之功率(透过功率),求出透过率,结果如附表:

附表几种有色眼镜对8毫瓦氦氖激光透过率比较

讨论:

(1)激光波长与眼受损部位的关系,在激光意外对人损伤中,眼不仅受损的机会最多,而且受损时所需的激光功率(阈功率)也最低,这是由于激光能量集中在很细的光束内易于在视网膜上形成能量密度非常高的光斑,使视网膜产生灼伤、凝伤等,由于激光方向性强,能量集中,因此大功率激光所致的严重损伤甚致可使眼球穿孔,造成不可逆失明。波长0.3371微米的氮分子紫外激光对眼的损伤则主要发生在角膜和结膜产生光致角膜炎和结膜炎。

(2)关于激光眼的安全标准,根据国内报告激光意外损伤多系缺乏防护安全措施,或违犯操作原则所致,因此建立适应各种激光的操作安全细则,明确安全标准水平及其概念,激光意外眼损伤一般是可以避免的,目前国外实际上大多数安全水平都是根据最稳妥的情况建立起来的。

(3)关于防护眼镜,防止激光损伤眼睛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由于其他措施只能使安全系数大约增加十倍,而配戴防护眼镜却能使安全系数大约增加好几个数量级,因此合理选择防护眼镜非常重要。严格要求防护眼镜应按照针对防护某波长或某段频带激光的需要而专门制作,以达到对该波长最有效的防护效果,即所谓分频防护镜,或制成对所有波长激光都有防护作用的所谓全波宽频带防护镜。

(4)对几种国产有色眼镜防护激光作用的估价,根据测定表明,绿色普玻色托平镜,8毫瓦氦氖激光透过功率0.64毫瓦、透过率为0.8%,因此,即使20毫瓦以下的低功率激光其透过功率也接近进入眼最大允许曝光量(1毫瓦)。

棕色普玻色托平镜,透过功率为0.46毫瓦,透过率0.57%,如果激光功率超过20毫瓦,即失去了防护意义。

墨绿光学色托平镜,墨绿镀铬色托平镜,透过功率都只有0.02毫瓦,透过率0.025%,它们对6328埃氦氖激光的防护作用可以推导至400毫瓦左右。事实上目前最大的氦氖激光也很少有超过100毫瓦,可见上述两种眼镜在应用上是有价值的。但是应该看到,镀铬眼镜激光透过率低主要是铬面反射的结果(反射型),并且反射出的激光量常可在障碍物上形成光斑,势必影响周围的工作环境,同时镀铬眼镜对视力影响较大,甚致可能影响配戴者进行比较精细的操作,因此不能认为是比较理想的代防护眼镜,墨绿光学色托平镜,则没有上述缺点,对视力影响不大,反射率低(吸收型)因此可以初步认为是目前比较适宜的一种氦氖激光代防护眼镜。

(5)防止激光意外眼损伤的综合措施

①尽可能提高治疗室(实验室)的室内亮度,使激光室人员瞳孔处于相对小的状态下以减少激光进入眼的总功率,因此要求激光室应是白色漫射墙壁,工作人员着白色外衣。

②由于白天的安全水平是夜间的两倍,因此没有相当水平的照明亮度条件,晚上开启激光是很不适宜的。

③激光治疗室(实验室)应尽量避免放置镜面器械,镀铬器皿,玻璃窗应用白色窗帘遮蔽,必须放置的镀铬器具应用白布遮盖。

④激光器的安放位置应首先考虑激光的投射方向,避免甚至禁止射向门窗,治疗室激光安放还应兼顾病人在治疗时应尽量面向照明水平较高的方向,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应在激光发射的相反方向位置。全息观察一般是在低水平单色光的连续照射下进行,因此应采用轴外照明。观察光斑形态和量值时最好的办法是采用摄影,除非特别需要应尽量避免显微观察(特别是双筒目镜观察)。

⑤红外、紫外激光由于系不可见激光,因此它的发光与否,应有鲜明的指示标记和信号,这在实验室内尤为重要,如有条件可设光电报警系统。

⑥凡可遮盖的激光应在不影响正常发光的情况下予以加罩。

⑦加强有关人员对激光意外造成眼损伤和防护知识的教育,防止裸眼凝视,直视光斑,特别要禁止使视线直接对准光路。因此对长期工作在激光治疗室(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定期系统的卫生监测工作,特别是比较详细的眼功能检查,眼底检查,甚至眼底摄影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