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医院感染科735000
【摘要】目的:探讨垂体后叶素治疗肺结核咯血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的研究对象为2015年6月—2016年6月阶段来我院就诊的100例肺结核咯血患者,根据不同的治疗手段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进行对比研究,每组50例。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抗结核、止血治疗,观察组患者以上治疗基础上,再给予静脉滴注垂体后叶素进行治疗。结果:观察组治疗总体有效率为96.0%,对照组治疗总体有效率74.0%,治疗总有效率观察组显著优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分析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观察组的咯血止血时间(1.2+0.3)d,对照组的咯血止血时间(4.2+1.2)d,咯血止血时间观察组显著短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分析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观察组的心悸、胸闷、头痛、恶心、血压异常等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对照组显著较低,经统计学分析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结论:垂体后叶素治疗肺结核咯血能够快速止血、显著提升咯血治疗效果,且不良反应较少。
【关键词】垂体后叶素;肺结核咯血;临床效果
咯血是肺结核患者十分常见的一种并发症。一旦发生咯血,如果不能够及时给予患者积极地临床治疗,就会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1]。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药物对肺结核咯血患者实施治疗,是十分重要的。笔者应用垂体后叶素对我院收治的肺结核咯血患者实施治疗,取得了良好的疗效。以下就对整个研究进行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的研究对象为2015年6月—2016年6月阶段来我院就诊的100例肺结核咯血患者,入组的研究对象根据不同的治疗手段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进行对比研究,每组组内50例研究对象。两组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如下:①观察组:包含50例患者,男性28例,女性22例,年龄40—63岁,平均年龄(48.4+7.3)岁;肺结核病程8个月—6年,平均病程(2.4+0.5)年。②对照组:包含50例患者,男性26例,女性24例,年龄41—61岁,平均年龄(49.1+6.7)岁;肺结核病程10个月—7年,平均病程(2.8+0.7)年。观察组与对照组组间资料比较差异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1.2临床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抗结核、止血治疗,首先给予利福平、链霉素、吡嗪酰胺等药物进行抗结核治疗;其次给予血凝酶、酚磺乙胺、氨甲苯酸等药物进行止血治疗。观察组患者以上治疗基础上,再给予静脉滴注垂体后叶素进行治疗,垂体后叶素20U+0.9%氯化钠溶液200没ml,静脉滴注。静脉滴注过程中,滴速控制在每分钟15—20滴范围内,实施24小时持续治疗。
1.3治疗效果评价标准[2]
显效:患者经24小时持续治疗后,其咯血量显著减少,并且患者在3天时间内停止咯血。有效:患者经24小时持续治疗后,其咯血量有所减少,并且患者在7天时间内停止咯血。无效:患者经24小时持续治疗后,其咯血量没有明显变化,并且患者在治疗3天后仍然有反复咯血的情况发生。
1.4统计学方法
数据的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13.0软件,在分析过程中,对计数资料使用(x-±s)的方式进行表示,用t检验;计量资料用%的方式进行表示,用X?检验,检验结果以P<0.05表示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种治疗方式对患者的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体有效率为96.0%,对照组治疗总体有效率74.0%,治疗总有效率观察组显著优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分析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如表1:
表1两种治疗方式对患者的治疗效果比较
3讨论
咯血的发生对于肺结核患者来说具有十分严重的不良影响,这种影响不光是对患者病情的影响,同时也会给患者的心理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尤其是当患者发生大咯血时,具有来势凶猛的特征,往往会引起患者窒息,甚至是死亡[3]。咯血是肺结核患者的一种常见并发症,对于肺结核患者来说,大约有超过30%的患者都会合并发生咯血症状。
垂体后叶素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种止血药物,该药物中含有缩宫素和抗利尿激素,具有非常显著的止血效果。垂体后叶素治疗肺结核咯血主要是通过缩小患者肺部小动脉及毛细血管的作用,来减轻患者肺静脉压[4],促使肺部病灶形成血栓,减少肺部血流量,最终达到有效止血的目的。
综上所述,垂体后叶素治疗肺结核咯血能够快速止血、显著提升咯血治疗效果,且不良反应较少,治疗安全性良好。
参考文献
[1]王丹.垂体后叶素联合硝酸甘油治疗肺结核大咯血的临床观察[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5,7(6):233-234.
[2]刘青梅,董晨阳.血凝酶联合垂体后叶素加硝酸甘油治疗肺结核大咯血的临床观察[J].中国临床研究,2012,25(3):242-242.
[3]鲁杰.垂体后叶素联合硝酸甘油治疗肺结核大咯血的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5,36(20):80-81.
[4]姜爱英,倪薪,罗海龙等.垂体后叶素辅助治疗肺结核大咯血的疗效观察[J].医学综述,2013,19(19):3617-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