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宪政之道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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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宪政之道

孟祥渝

孟祥渝

(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1)11-0211-01

摘要:如何从纸上的宪法变成实践中的宪法,是我们一直没有解决的难题。为什么宪法从文本到制度实施那么困难?简单的讲,因为大众一直没有动力去参与宪政的过程,没有大众的参与,种种改革最后都归结为失败。从1894年开始,立宪就成为中国精英的共识。甲午战争之后康有为等进行了公车上书,经光绪皇帝的支持,实施了戊戌变法、百日维新,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最有希望的时期。但很可惜百日维新很快就失败了,为什么会失败?戊戌变法的希望、覆灭向我们昭示着以后所有宪法改革的困难所在,改革迟早会触动既得利益,在没有人民的支持的情况下,最后必然走向失败。

关键词:中国;宪政;制度

一、中国宪政失败的原因

第一,中国一直是富强为体,宪政为用,中国不是为了追求宪政而追求宪政,而是为了中国的富强,为了民族的救亡追求宪政。这样一来注定了中国对宪政的追求是半信半疑的。宪政只是追求富强的一种手段,当我们发现宪政对富强并没有那么大的作用,我们就会抛弃宪政而转向独裁专制,也许独裁专制更有利于富强。这样一来,我们对宪政采用了一种急功近利的状态。这是可以理解的,宪政毕竟是舶来品,我们首先考虑的当然是民族救亡。

第二,中国立宪失败的最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制度,并不在文化上。当时出国考察的载泽说过一段很重要的话,“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但是最不利于官”,而要通过和平改良的方式实施宪政,一定要经过官,一定要在政府支持的前提下才能够推动宪政。要剥夺官员的权力,限制官员的权力,他们自然会形成抵制宪政的最强有力的集团。在这个意义上,专制是一个自我维护、自我修复的统治机制。一旦要改革,要改变这种权力格局,就必然意味着他要失去对社会资源的控制,也就必然意味着官员个人的利益要将受到损害。所以他们很自然会抵制改革。这个障碍在戊戌变法时体现得非常清楚,在今天中国也一样,阻碍中国宪政发展的就是一个既得利益集团。

第三,宪政的进步是制度和文化之间的交替。人民如何去支持宪政呢?首先要熟悉。比如清朝进行某些制度改革,但人们对这种东西很陌生,并没有看到这种制度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就不会参与,这项改革也必然是胎死腹中。这种参与的文化不是通过道德说教可以实现的,只有当制度真正为老百姓做一点事情,老百姓能够看到他所投的一票是有意义的,才会去参与。这是两方面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制度不能没有文化的支持,另外一方面文化要普及,必须要依靠制度的实践,没有制度的实践,只是学者的宣传,或者少数社会公益人士的宣传,最后没有太多人会去响应。

二、宪政的四个方面:民主、法治、自由权利、中央和地方关系

首先,民主是宪政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同时也是宪政的前提,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在不实行民主的前提下走向宪政。美国的宪政就是专门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宪政反过来是制衡民主的。中国没有民主的传统,因为我们的传统不是由民作主,而是替民作主。辛亥革命催生了《共和宪法》,它的最大贡献就是让中国在一夜之间从专制君主政体走向共和政体。之后的辛亥革命,不仅在宪法文本的制定上取得了成就,同时在民主实践当中也有一定的成就。这表明,中国借鉴西方制度并不是不可能,国情论的争论暂时退出了舞台。

其次,当时的民主有很多欠缺,这在今天看来是十分正常的,即便在很成熟的民主国家,像美国,负面竞选、相互抹黑的现象也非常普通。但是中国的老百姓,尤其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因为长期缺乏民主,对民主没有感性的认识,同时期望过高,所以当民主出现了一些差错,就过分悲观。中国的传统也缺乏法治观念,当社会争议和诉讼涉及到利益集团时,就通过权力和司法来影响法治。法治的前提是分权,尤其是要保证司法独立,否则不可能实现法治。但是在传统的模式之下,所有的权力都高度集中,这就意味着中国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最后,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当然也是中国传统所没有的。自秦朝以后,中国2000多年的中央集权根深蒂固,地方没有分权的空间。我们所有的宪法也都没有一部被称之为联邦宪法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成为各大利益集团之间相互较量和妥协的话题。辛亥革命以后,袁世凯掌握了种种权力,所以主张中央集权,而国民党大多数主张地方自治和联邦制,各大军阀都希望通过地方自治甚至是制定审宪来维护自己对当地的统治。宪法的能力正是各方利益集团通过博弈产生一种制度。明末清初,我国似乎也体现出各大利益集团通过利益的博弈来产生制度,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能力。一个专制国家,或者说中央集权国家是没有这种能力的。中国1923年的宪法是相对较好的一部宪法,虽然不叫联邦宪法,但是有联邦的特色。但这部宪法是在曹锟的主持下通过的,所以也带上了贿选的恶名,随着曹锟的垮台消失了。在我们国家,总是希望通过革命来实现宪政,但革命和宪政其实水火不相容,必然是缘木求鱼。

三、中国宪政的发展在百年来的最好时机

与一百年以前的任何时期相比,中国现阶段是最适合宪政发展的。为什么呢?首先国内、国际环境比较稳定,这与以前常年战争、被动挨打的局面不可同日而语。其次人们的宪政意识得到根本的提高。最根本的,还是公民的宪政意识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戊戌变法的时候所没有的。戊戌变法时,老百姓觉得光绪皇帝做皇帝也行,慈禧太后做皇帝也行,关我什么事情。一百多年来我们一直缺乏宪政的大众文化,而今天的百姓不可像一百多年以前那么被动。我们已经有了这种大众文化,现在缺乏文本,而更重要的还不在于文本,还有实施。为什么实施不了?还是回到很关键的障碍,就是既得利益,目前我们还没有办法去克服,但是大众的、社会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改革开放为我们的宪政准备了足够的文化支持,在这个时候改革者站出来,作出一些顺应民心的决断,进行制度创新,那么他必然会得到人民的拥护,从而也进一步地巩固统治的合法性。要及时的把握时机,超越历史,最后完成中国一百年以来都没有完成的世纪宪政之旅,我们有理由对中国宪政保持信心和希望。

参考文献:

[1]袁伟时:《政治策略与民初宪政的历史经验》,《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6期。

[2]潘伟杰,石华琴.论中国宪政秩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7)。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5.

个人简介:孟祥渝,男,河南南阳人,生于1988年3月,(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