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自律"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或缺的整体的价值理性共识,表现为社会成员基于对该社会制度安排的合法性积极认同基础上的自觉、自律的行为风范,因此构成文明、公正而健康的现代市场社会的健全发育之最重要的内在结构性因素之一;市场经济"理性经济人"偏狭之"工具理性"预设,决定了其很难形成"社会-文化人"的公共价值体验与情怀;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出现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立,客观上使有关"公共事业"的使命、责任等问题被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而要使这种"公共事业"的实现成为现实的可能,则必须重塑以"群体互惠与意义共享"为价值目标的自愿的"公民社会共同体"的生存信念,并将其作为一种理想的新制度价值理念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