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红(辽宁省北票市中医院药剂科122100)
【中图分类号】R96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32-0098-01
合理使用抗菌素是指在明确指征下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采用适宜的剂量及疗程。使感染部位抗菌药物浓度足够抑制致病微生物的生长。但又保持在对人体细胞毒性水平之下,以求达到杀灭病原微生物及控制感染。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尤其是不合理的应用。给治疗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合理的正确的使用抗生素,防止各种不良后果的产生。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按照适应症选药
1.抗菌药只能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所有抗菌药使用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不用抗菌药。
2.尽早确立病原菌诊断。病原菌检查对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定要在使用抗生素之前,正确采集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做药敏试验,以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一旦获得结果,应参考结果,临床用药效果来调整用药方案。进行安全有效的治疗。
3.针对性经验治疗。在未获得准确的病原学诊断前或病情不准许耽误的情况下,要尽快的判断感染性质。可进行针对性的经验治疗。对轻型感染可选用一般抗菌药,对严重的感染,难治性的感染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致病菌选用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及安全性好的杀菌剂或联合用药。
4.结合临床评价细菌培养与药敏结果及临床用药效果,尽快判断经验性治疗方案的有效性。有针对性的选用作用强的敏感抗生素。
5.选用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的,毒性低的抗菌药。但必须考虑病人的全身情况,如年龄,防御功能,遗传因素,有无过敏史,感染部位,肝肾功能。妊娠哺乳状况等,并结合药源及价格等多方面考虑,进行选用药物治疗。
6.药剂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用药。不允许将全身制剂在局部使用以防对临床常用药物耐药菌株的产生。除主要供局部用的药物,如新霉素,杆菌肽外。
7.要有合理的治疗终点及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就可以终止抗感染治疗。
二、联合用药
1.联合用药必须是在指征明确的情况或者在下列情况时应用。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长期用药可能产生耐药性的。
2.联合用药要考虑到药物的相互作用。抗菌药物之间或抗菌药物与其它药物同用时,可能发生对微生物和对机体的相互作用,引起药物作用减弱或产生毒性。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与氨基糖苷类合用可使药效增强。青霉素类与大环内之类合用疗效降低。大环内酯类与林可霉素合用出现拮抗。氨基糖苷类与万古霉素合用毒性增大。
为了保证抗菌药药物的选择有效,安全,方便进一步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我们首先应制定抗菌药使用指南,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合药物作用特点,兼顾病人生理,病理进行合理用药。其次,要提高药剂人员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药剂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管理能力。及时纠正医师的不合理处方。向临床医师介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不良反应。来保证抗菌药的合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