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丽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中医院332400
【摘要】目的:探讨医学检验质量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方法:选取2016年12月~2017年12月我院收治的800例患者作为本次实验的主要研究对象,对患者中出现检验失误的例数进行统计,分析失误原因。结果:800例患者共进行1125次临床医学检验,共264例患者出现检验失误,失误率23.47%。264例患者医学检验不同阶段的失误率分别为检验准备阶段186例(70.45%)、样本采集阶段43例(16.29%)、样本处理阶段20例(7.58%)和样本检验阶段15例(5.68%)。失误原因前三项构成比分别为患者不当行为例181(68.56%)、选取采集时机或采集部位失误29例(10.98%)、样本混淆14例(5.3%)、其他40例(15.16%)。结论:医学检验质量控制中出现的问题有多种,导致医学检验失误的原因也较多,有关部门要综合性的对医学检验不同阶段进行质量控制,提高医学检验水平和质量。
【关键词】医学检验;质量控制;问题;解决办法
随着临床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医学检验质量对于疾病的诊断以及临床效率预测等具有重要参照作用,检验结果直接影响预后判断。关于医学检验质量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需要从临床实践的角度展开研究与分析[1]。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按照随机性原则,选取2016年12月~2017年12月我院收治的800例患者作为本次实验的主要研究对象。800例患者中男性患者489例,女性患者311例,患者年龄4~68岁,平均年龄(36.5±9.0)岁。全部患者共进行1125次临床医学检验,包括便分析96检验次、生化检456验次、血分析检验425次、尿沉渣检验148次。患者性别、年龄和医学检验次数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不明显,对本次实验结果不产生影响,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检验准备阶段,对患者进行常规的生化血检,抽血前一周患者要禁止食用高脂、高糖食物,注意戒烟戒酒;抽血前两天根据检查项目不同适当进食流食;抽血前12h空腹;抽血前6h不得有剧烈的有氧运动,保持稳定情绪。护理人员告知患者相关检验项目和检验目的,叮嘱其不得随意服用药物[2]。
样本采集阶段,医护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标准,选择合适的时机有效、确切获取样本,采集分泌物样本要使用棉球擦拭。输液治疗的患者,避免在输液肢体采集;普通患者取平卧位或端坐位,不得站立位,采集患者外周静脉血。
样本处理阶段,护理人员加强对样本的保管,按照规定流程处理和送检样本,对于具有特定温度和避光要求的样本,护理人员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样本检验阶段,在现有的医院条件下,规范性操作血球分析、全自动生化检验、镜检以及尿分析等,做好数据记录、统计和整理[3]。
1.3判定标准
对于出现的异常检验结果,检验人员需要进行二次检定,二次检定证明前次检验为错误,则记作前次检验失误;对于医学检验中出现样本污染、损毁或样本遗失问题,记作检验失误;对于其他原因导致的重检并且证明前次检验失误,前次检验结果无效,作检验失误。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6.0进行文本数据分析与处理,计数资料行卡方检验,计量资料以(x±s)表示,行t检验,P<0.05,表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800例患者共进行1125次临床医学检验,共264例患者出现检验失误,失误率23.47%。264例患者医学检验不同阶段的失误率分别为检验准备阶段186例(70.45%)、样本采集阶段43例(16.29%)、样本处理阶段20例(7.58%)和样本检验阶段15例(5.68%)。失误原因前三项构成比分别为患者不当行为例181(68.56%)、选取采集时机或采集部位失误29例(10.98%)、样本混淆14例(5.3%)、其他40例(15.16%)。
3讨论
医学检验对于临床研究和患者的疾病治疗具有重要影响。但是在医学检验实践中,由于患者不当行为和药物因素影响,导致检验结果无效,且医学检验样本采集的时机和选取的部位不当,也影响检验质量。加强对医学检验质量的管理,要在检验准备、样本采集、样本处理和样本检验阶段加强对患者的护理管理[4]。医务人员规范操作,检查设备和器械等,防止出现样本丢失、污损等情况,提高医学检验的操作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和检验质量合格。
参考文献:
[1]鞠建国.对临床医学检验质量控制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应对措施探究[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7,17(42):155-156.
[2]罗彩燕.临床医学检验质量控制的影响因素探讨及应对措施[J].当代医学,2016,22(30):94.
[3]朱镜飞.临床医学检验质量控制的影响因素探讨及应对措施[J].当代医学,2015,21(19):78-79.
[4]林律初,江炎章.临床医学检验中血液细胞检验的质量控制方法探讨[J].中国医学工程,2015,23(04):16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