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程序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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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程序的研究

李健全

浙江大合检测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23

摘要:为了正确评定早期人防工程的现实状况,加强早期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资源信息管理,预防和减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提出了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的4个层次,确立了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的程序,详细阐述了早期人防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最后给出了早期人防工程质量等级确定的方法。

关键词: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构件;子单元;评定单元;评定项目

前言

早期人防工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数量多,分布广,且极大多数为坑、地道式工程,采用砖石砌体或混凝土砌块结构。这些早期人防工程若按现行的规范标准去判定,很多已经满足不了人防工程的要求。如有的缺少口部防护设施,有的没有完善的人员(物资)掩蔽生存环境,有的因地下水浸蚀、地质状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结构已经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加上工程年久失修等原因,工程防护能力降低,安全隐患增多,部分工程已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主管部门对早期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隐患的处置问题十分关注,急切盼望提出一个统一的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的程序和标准。

1评定程序

当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对象为整个项目时,应按构件、子单元、评定单元和评定项目四个评定层次进行;当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对象为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评定单元时,应按构件、子单元和评定单元三个评定层次进行。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层次的划分见表1,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各层次等级划分见表2。

早期人防工程质量评定流程为:

1根据单个构件的质量等级,综合确定各构件集的质量等级;

2根据子单元所属构件集的质量等级,综合确定子单元的质量等级;

3根据所属子单元的质量等级,综合确定评定单元的质量等级;

4根据所属评定单元的质量等级,综合确定评定项目的质量等级。

2质量检测

2.1一般规定

早期人防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可包括:混凝土构件检测、砖石砌体构件检测、防护设备检测、通风系统检测、给排水系统检测和电气系统检测等。

检测宜采用对结构或构件无损伤的检测方法,当采用对结构或构件有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时,应选择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并应有保证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技术措施。

检测应委托具有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检测机构承担。

2.2混凝土构件检测

混凝土构件的检测宜包括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截面尺寸、变形和钢筋配置与锈蚀等内容。

混凝土强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强度检测宜采用回弹法,其检测方法应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的规定执行;

2当采用回弹法检测老龄混凝土强度时,其检测结果宜按本规程附录C进行修正。

3当回弹法结果不符合时,可采用钻芯法检测验证。其检测方法除应按JGJ/T384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岩土接触的围护结构或有密闭要求的结构,取芯钻孔深度不宜大于1/2墙厚,对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围护结构,取芯钻孔深度不得大于1/3墙厚。

2)对于防护门或防护密闭门门框墙构件,钻孔前应采用钢筋扫描仪等检测钢筋位置,不允许破坏结构的钢筋,钻孔位置宜选择门洞侧面位置。

3)取芯孔必须采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及时填实修补,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高于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且不小于C30。对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围护结构取芯孔,应采取必要的防水措施。

4)钻芯法检测的数量为30%,且不少于三个。

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的检测应包括蜂窝、麻面、孔洞、夹渣、露筋、裂缝等内容。

2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的检测方法,可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的规定执行。

3裂缝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项目,应包括裂缝的位置、长度、宽度、深度、形态和数量;

2)裂缝的记录可采用表格或图形的形式;

3)裂缝深度,可采用超声法检测,必要时可钻取芯样予以验证;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的检测方法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执行。

2对于受到环境侵蚀和灾害影响的构件,其截面尺寸应在损伤最严重部位量测。

混凝土构件变形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构件变形的检测包括构件的挠度、构件的倾斜和基础不均匀沉降等内容。

2混凝土构件的挠度,可采用激光测距仪、水准仪或拉线等方法检测。

3混凝土构件的倾斜,可采用经纬仪、激光定位仪、三轴定位仪或吊锤的方法检测。

4基础不均匀沉降的检测方法应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规定执行。

混凝土构件钢筋配置与锈蚀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配置的检测宜包括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和直径等内容。

2钢筋配置与锈蚀的检测方法,应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50344的规定执行。

2.3砖石砌体构件检测

砌体抗压强度检测可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检测方法应按《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的规定执行。

2.4防护设备检测

防护设备的检测对象包括防护门门扇、防护密闭门门扇、密闭门门扇和活门门扇的检测。

防护设备的检测内容应包括外观质量和使用性能等内容。检测方法应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的规定执行。

2.5通风系统检测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和地道式人防工程通风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时,应检查室内、室外风口和风井是否完好,风井间距和风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采用机械通风的应检测进、排风机的运转情况;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和地道式人防工程通风系统采用机械通风时,应检测进、排风机的运转情况。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通风系统检测,应包括风机运转情况、除尘器、过滤吸收器、密闭阀门、自动排气活门和管道等内容,检测方法应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的规定执行。

2.6给排水系统检测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给排水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给水系统是否满足平时和战时的使用要求;

2)管道及设备是否连接可靠;

3)各类阀门是否启闭灵活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2排水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地面是否积水;

2)口部的染毒污水系统战时能否独立排出,或是否具有平战转换条件;

3)内部是否具有设置应急贮存生活污水的条件。

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给排水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对给水系统不作要求。

2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应检测内部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地面是否积水。

2.7电气系统检测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电气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引接有电力系统电源,其容量是否满足平、战时的照明用电和动力设备用电需要;

2是否有正常照明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

3电缆线是否老化、漏电、金属裸漏;

4配电箱(柜)外壳是否锈蚀,箱内配电开关是否损坏、短路。

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电气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引接有电力系统电源,其容量是否满足平、战时的照明用电需要;

2是否有基本的照明配电系统。

3电缆线是否老化、漏电、金属裸漏;

4配电箱(柜)外壳是否锈蚀,箱内配电开关是否损坏、短路。

3子单元评定

3.1口部子单元

早期人防工程口部子单元的质量等级,应按各主要构件集间的最低等级确定。当口部子单元中一般构件集的最低等级比主要构件集最低等级低二级时,该口部子单元的质量等级应降一级;当口部子单元中一般构件集的最低质量等级比主要构件集最低质量等级低三级时,该口部子单元的质量等级应降二级。

3.2主体子单元

早期人防工程主体子单元的质量等级,应按各主要构件集间的最低等级确定。当主体子单元中一般构件集的最低等级比主要构件集最低等级低二级时,该主体子单元的质量等级应降一级。当主体子单元中一般构件集的最低等级比主要构件集最低等级低三级时,该主体子单元的质量等级应降二级。

3.3通风系统子单元、给排水系统子单元、电气系统子单元

坑道式人防工程和地道式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构件、给排水系统子单元构件、电气系统子单元构件的质量等级作为通风系统子单元、给排水系统子单元、电气系统子单元的质量等级。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通风系统子单元、给排水系统子单元、电气系统子单元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所属构件集仅有A级和B级时,可按下列规定评级:

1)若A级数量多于B级数量时,应定为A级;

2)若B级数量多于A级数量时,应定为B级。

3)若A级数量和B级数量相同时,应定为B级。

2当所属构件集含有C级或D级时,可按下列规定评级:

1)若C级数量多于D级数量时,应定为C级;

2)若D级数量多于C级数量时,应定为D级。

3)若C级数量和D级数量相同时,应定为D级。

4结束语

早期人防工程评定单元的质量等级应根据各子单元的质量等级综合确定。

早期人防工程评定单元的质量等级评定,应按口部子单元和主体子单元中较低等级确定。当通风系统子单元、给排水系统子单元和电气系统子单元的最低等级比口部子单元和主体子单元的最低等级低二级时,该评定单元的质量等级应降一级。当通风系统子单元、给排水系统子单元和电气系统子单元的最低等级比口部子单元和主体子单元的最低等级低三级时,该评定单元的质量等级应降二级。

早期人防工程评定项目的质量等级,应根据所属评定单元的质量等级评定。

早期人防工程评定项目的质量等级取其所属评定单元的最低等级作为该工程评定项目的质量等级。

参考文献

[1]李刻铭,徐其威,尧勇,颜海春.已建人防工程分类鉴定标准研究[J].防护工程,2012年6月.

[2]何清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控制略谈[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

[3]陈志龙.人民防空工程技术与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